基层治理位于国家治理“末梢”, 是整个国家治理的底层和基石,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疫情大考,重在基层,难在基层。然而,在疫情防控期间,抗击疫情中的基层治理存在一系列制度缺陷,也暴露出基层治理能力短板,影响到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一、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工作的职业化水平与精细化管理能力不高。一是部分社区工作者管理思维固化,没有意识到疫情是个动态过程,管理思维应随疫情的变化而变化,随省市县政策的变化而动态调整。二是对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学习不到位,对民众问题解答不清楚,尤其在卡口点人员一旦对政策理论不清楚,极容易导致行政乱作为。三是在管控中没有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缺乏人性化管理能力的乱象,反映出基层治理中的素质能力不一。
(二)基层治理存在权责关系不对等。基层回应问题时被授权可动用的决定、执法、协调等权力十分有限,在发现问题与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之间形成了缺口,影响反应和处置的快速性。同时,由于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系统狭窄,基层声音微弱,甚至有心无力,对来自一线问题性质识别、判定、裁决存在时滞性,使得本具属地信息优势的基层对复杂多变环境的适应和回应能力欠缺。在疫情期间对特殊行业人群,基层缺乏通行权限,影响行政时效性,贻误抗疫事宜。如某小区有个居民往返兰州、皋兰、兰州新区三地,为甘肃中医院运送生姜等,这些生姜用来熬制中草药,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疫情期间由于基层无权限放行,只好上报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又报卫健局,卫健局又上报县领导。这样层层上报,层层审核,不仅影响了行政效率,更影响了熬制药品时间。
(三)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社区防疫系统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方式推动,在人力配置上主要依托社区工作者、干部下沉社区和社区党委、居委会动员党员志愿者的调集,其他治理主体参与协同治理并未得到有效跟进,村(社区)社会组织亦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社区)自治最重要的主体就是村(居)民,没有村(居)参与就没有村(居)自治。这样情况下,面对来源多重、头绪繁多、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村(居)工作者千头万绪,精力分散,难以聚焦于服务功能。上海疫情爆发期间,仍有村(居)不戴口罩、不问牌友来处在茶馆打牌、下棋等,民众参与群防群治意识不强。
二、意见建议
(一)精细管理,努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素养。要通过定期常态化的培训和自学来提升村(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技能,提升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能力,同时,要以村(社区)服务为核心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一是治理对象的精细划分,根据辖区内的小区和居民行业特点,例如可根据无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普通商业住宅区和不同居民行业特点等等,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务;二是服务内容的精细划分,立足于居民需求,可根据小区人员密集程度可分时段、分楼栋、分单元提供社区核酸检测;三是治理手段的多样化,改变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通过定期回访、座谈等形式,了解群众需求,探索协商式的、合作式的服务方式。”
(二)权责匹配,平衡自上而下推动与自下而上创新的关系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由于各地情势的差异化以及治理问题的独特性,势必要求各地根据自身状况,选择适应自身需要的灵活性施策方案,以提高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必然要求增进自下而上的自主性创新能力。对于基层治理而言,自下而上的创造性在于充分认同基层了解问题事实、掌握一线信息;重在关注基层发现并提出的问题,倾听基层的倡议和建议,将重要问题吸纳到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之中。另外,还应自上而下地鼓励基层探索和实验,激发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容忍探索中非主观恶意的错误。只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治理协力,才能使基层治理“一刀切”、“形式主义”、被动作为甚至不作为等问题得以改观。
(三) 多元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没有公民的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村(社区)自治。不能仅仅依靠宣传教育,更重要的是鼓励居民参与实践,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行使监督公共权力。将政府行政力量、群众自治力量与社会第三方力量有机结合。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使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支持或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志愿服务队,冲在防疫一线;社会组织(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党员干部、社区居民发扬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使其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等公共事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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