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2-06-13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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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1.承担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物流)、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秩序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承担全县通航水域的水路交通安全、水路运输及辅助业、航道、港口、船舶设计及修造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承担全县国、省、县道公路路政执法,对各类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5.按规定负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及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重点工作

1. 加强党的全面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各级组织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确保频次达标,效果明显。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工作领导,严格干部职工队伍和行业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执法监督体系一是组织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初步建立适合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的执法制度规范体系。二是全面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三是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四是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机制。五是监督指导各股室站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六是组织对各股室站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七是扫黑除恶和乱点乱象治理制度常态化,强化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和线索移交,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3.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法监督检查道路运输领域:一是要依法查处汽车客运站在车辆安全例检、“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执行、长途客运线路实名制售票以及三品查验和进站参营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道路客运(旅游包车)非法运营行为,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进站经营,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旅游车未取得临时包车牌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三是持续深入开展“黑车”非法营运整治,按照“一牵头三联动”工作机制,采取联勤联动、异地执法、错时夜查等执法方式,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深入扎实开展“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四是依法查处巡游出租汽车不打表计费、宰客、拒载、故意绕道、随意停靠、违规拼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网约车证照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以及网约车变相从事客运班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依法查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电子运单、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配备动态监控人员,车辆维护、检测使用、审验及管理等制度不落实、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不到位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违法行为。六是推进道路行业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执法。七是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持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科学应对大灾大疫等突发事件,强化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自然灾害应对,做好极端天气预警防范,加强汛期道路安全巡查工作。八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客运站、码头、车辆、船舶消毒和通风以及人员体温检测、引导乘客佩戴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冷链食品运输企业,重点检查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情况以及驾驶人员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车辆消毒和承运食品是否具有“两证一报告”等情况。

4.航务海事:一是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水上交通执法工作。二是开展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三是适时开展巡航和现场检查,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开展水上交通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五是切实抓好汛期、重大节假日、季节性等重要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监督及宣传工作。六是积极配合公安、水利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七是切实做好水上交通疫情防控工作。

5.路产路权:一是做好国、省、县道路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涉路违法案件,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八个无”标准做好路域环境治理工作。三是严厉查处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挖掘、跨越、穿越公路埋(架)设杆(管)线等、公路接道、设置非交通标志等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擅自损坏、侵占公路及公路设施影响公路通行的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住房和非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

6.超限治理:一是加强超限运输车辆源头联合巡查、路面治理,确保货运车辆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治超工作。

7.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一是加强全县交通建设项目监督执法。二是对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监督。三是按照竣(交)工程序和规定开展质量鉴定,符合要求的出具核验意见书和竣工鉴定报告。四是加大对项目参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对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总编制42名,参公编制42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参公人员26人;退休人员11人。固定资产总额12938320.69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14295743.38元,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2021年3月正式成立。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14295743.38元,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1年3月正式成立。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14295743.38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4803.15元,占72.36%;项目支出3950940.23元,占27.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95743.38元,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1年3月正式成立。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95743.3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8739.73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454.08元、卫生健康支出146507.04元、交通运输支出13623349.26元、住房保障支出17443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95743.38元,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1年3月正式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454.08元,占2.46%;卫生健康支出146507.04元,占1.02%;交通运输支出13623349.26元,占95.30%;住房保障支出174433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1454.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507.0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3623349.26元,主要用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433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包括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44803.15元,其中:
人员经费9416044.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57358.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6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元,用于1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8000元,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1年3月正式成立。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5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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