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俊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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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李俊学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怀新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卫  春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光勇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袁术健、嘉崇榕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蒲皓旻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  瑶同志为县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雯斗同志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鹏同志为县国土整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敏增同志为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试用期一年);

魏先永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春梅同志为县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占银同志为县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左学东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兴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林荣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龄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  雍同志为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圣葳同志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卫  春同志的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总经济师职务;

杨光勇同志的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袁术健同志的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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