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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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牵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二)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四)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

(五)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基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搭建军民融重大交流合作平合和接机制。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监测和统计分析。

(七)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八)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牵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军民融合理论武装;

(二)推进XXX工程;

(三)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

(四)培育军民融合型企业;

(五)加强与九院各所合作;

(六)安全保密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19158290.83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21914.87元,主要原因是开封污水处理厂项目2021年度支付了部分,导致2021年预算中该项目结转金额比2022年预算中该项目结转金额大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入预算19158290.83元,其中:上年结转17104732.24元,占89.28%;当年财政安排资金2053558.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3558.59元,占8.11%;政府性基金安排500000元,占2.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19158290.83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053元,占6.43%;项目支出17926237.83元,占93.5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58290.83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821914.87元,主要原因是开封污水处理厂项目2021年度支付了部分款项,导致2022年污水处理厂项目结转数比2021年结转数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3558.59元、基金预算5000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04732.2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9223.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54.88元、卫生健康支出38509.68元、住房保障支出57764.52元、城乡社区支出17431237.8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3558.59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03839.44元,主要原因是单位重点项目推进资金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254.87元,占9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9.52元,占0.28%;卫生健康支出38509.68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57764.52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07779.87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55778.72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重点项目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2053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533.3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6519.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68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688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上升127.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包含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商务接待费,2021年不包含这部分。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检查工作、业务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519.66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3378.6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7个,其中:人员类项目 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8464.51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95000.0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单位重点项目推进资金及向上争取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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