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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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着力推动从严治党夯基固本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提升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同时做好理论与实际工作的联系,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用理论提升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型政府的业务能力。

2.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拓展

持续抓好以村组道路硬化、人畜安全饮水、村级活动阵地等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贫困群众的人居环境。同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动态监管机制,充分落实帮扶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现有产业扶贫项目的维护运营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3、着力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2022年我镇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聚焦关键重点,牢固树立“以项目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干事创业导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培育畜禽、林产、水产、果药、优质粮油五大优势特色产业,打响“剑橙”品牌,持续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剑橙之乡、活力演圣”。

4.着力推动项目投资发力提速

继续围绕我镇土地平坦、肥沃和三市四县结合部区位优势,按照“三纵五横”的总体格局,不断加大水力、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同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利用我镇地理有利优势及现代柑橘产业等“六大基地”建设等项目进行以商招商,在招商引资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

5.着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继续做好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集镇水污染治理等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6.着力推动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坚持以“乡村振兴”为抓手,聚焦三农,持续做好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推动“六网”改造及农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统筹推进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等五方面民生工作,努力提升农村整体形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7.着力推动城镇建设上档升级

认真结合“十四五”规划,谋划好演圣中心镇建设布局,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并结合演圣镇实际,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吸纳人才、成功人士回引创业投资,多万元化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城镇建设上档升级。

8.着力推动平安建设持续巩固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安全、防汛防旱、烟花爆竹等方面安全检查巡逻,及时做好信息台账管理,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开展动态排查,精准防控对象,加强管控,巩固联防联控成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演圣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090.7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基本支出增加,村组干部待遇提高,机关运转保障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090.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7.76万元,占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02万元,占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09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93万元,占57%;项目支出466.85万元,占4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090.7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基本支出增加,村组干部待遇提高,机关运转保障提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99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6万元、农林水支出495.87万元、灾害防置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0.02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基本支出增加,村组干部待遇提高,机关运转保障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03万元,占36.63%;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056%;文化和旅游体育传媒支出22.12万元,占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3万元,占15.44%;卫生健康支出21.32万元,占2.40%;城乡社区支出8.06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343.16万元,占38.56%;住房保障支出31.2万元,占3.51%;应急管理0.2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会议,包括用餐和办公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01.8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行政运行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劳务费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日常办公和差旅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94万元,主要用于:乡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文化配套项目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1.7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95.7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7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健康基本运行办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卫生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道路建设。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2年预算数为11.7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29.39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及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0.2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演圣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2%。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检查督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演圣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治理与管护。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演圣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5.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119.25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经费分类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演圣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演圣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演圣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其中:人员类项目 2个,涉及预算56.61 万元;运转类项目 23个,涉及预算 30.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 个,涉及预算269.2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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