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金仙镇“2.2”自用船侧翻事故教训,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2月15日,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金仙镇长岭社区开展升钟库区(剑阁段)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升钟库区(剑阁段)涉水乡镇分管领导、管船员、渡工、签单员及其他水上从业者共计60人参加集中安全教育培训。
集中教育培训会上,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对长江十年禁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辅导讲解,并就船舶日常安全管理、船舶航行、船舶遇险施救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培训。
集中教育培训会强调指出,一是要全面履行属地负责制职责,强化辖区船舶安全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范自用船舶审批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二是客渡船舶要落实消防器材、救生设备和防污染器材配备,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配备穿戴两个100%”制度,船员、渡工要加强船舶日常看护,做好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严防跑船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大辖区船舶日常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知识宣传力度,引导村民乘坐客渡船舶,不坐自用船、渔船,更不能坐“三无”船舶,提高村民水上出行安全防护和环保意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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