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速投资审计“三个转变”,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投资综合监管体系,剑阁县实施“三监管”精准监督政府投资审计,有效提升审计服务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为民审计,审计为民。
一、完善制度监管
剑阁县委、县政府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办法》规范性文件,共6章27条,明确建设单位和财政、发改、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修订《剑阁县政府投资审计法规汇编》,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行为负面清单、审前要求和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复审项目抽取等内容,进一步压实项目业主主体责任,促进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规范投资审计监督行为。
二、联动协作监管
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为组长,14个县级部门为成员的投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部门监督职责,建立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开展全过程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实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动。
三、整合资源监管
一是形成以“内部审计为基,政府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为辅”的投资审计全覆盖监管模式,在普安、白龙等8个乡镇创新设立8个“审计站”,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前哨”作用;二是采用“望闻问切”四步切脉法,从“望”入手,从“闻”深入,从“问”研判,以“切”定论,找准问题和隐患,督促行业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建章立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一线”,规范“一片一面”;三是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对普遍、典型问题,通过信息、简报、会议、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发挥公众参与,构建不想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真正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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