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古制新规同举加强蜀道古树保护

发布日期:2021-12-1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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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剑阁县沿袭古制健全新规,凝聚蜀道古树保护合力,形成“古法今用、人树相依,司法合作、联防联控”的良好格局。

一、沿袭“离任交接”古制,持续接力保护。沿线自明代以来“官员离任交接”历史惯例,完善和细化“离任交接”“离任审计”“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备案”制度。积极探索“树长制”,健全了县、乡镇、村组、个人“四级”责任体系,已完成县长离任交接2次,乡()长离任交接 20余次。

二、传承“点窝登记”制度,全面挂牌保护。按照“一树一档”要求,进行全面普查调查,建立图文电子信息档案。组建古树名木专家库,逐级申报认定一级古树7489株、二级古树225株、三级古树89株,实现省、市、县认定、审定“三级管理”。严格统一模式、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制码进行挂牌,全面完成7803株名木古树的挂牌保护工作。

三、坚持“辨症施治”原则,科学复壮救护。坚持“一树一策”,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等措施进行辨症施治。自202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采取防腐修补、砌石填土、围栏保护和支撑加固等措施复壮救护古树157株。采取“管、封、育”等措施,同步推进植柏、育柏和护柏等工作。

四、创新“共建共治”举措,严格依法保护。创新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纳入公益诉讼,主动沟通对接省内蜀道沿线的昭化、梓潼、南江、阆中等“四市五地”人大、检察机关,召开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签订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发布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联合倡议书》,构建“司法合作、区域同管、县乡共治”的司法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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