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125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2.1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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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类型 |
金额小计(万元) |
级次 |
主管部门 |
项目内容 |
金额(万元) |
1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 |
282.16 |
中央 |
水利局 |
农村安全饮水 |
282.16 |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839-6601878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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