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秩序,促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要求,我县濛子梁(国道108线k1939+450m)、北庙(青剑路XH10线K93+600m)、元山(国道347线(原S302线)K2422+980m)三个固定超限检测站站前(站外)电子抓拍系统已建成,并验收合格。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 1 日起,全面启动运行全县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电子抓拍系统,请途经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所有货运车辆,按照交通禁令组合标志和交通提示标志的引导,驾驶货运车辆依次驶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车道,接受超限超载检测。对不主动进站接受检测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剑阁县公安局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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