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接好上级下放至本县的行政审批权限,监管好县本级下放至乡镇的审批权限。
5、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7、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8、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高标准治党管党为引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6张。根据全县关于开展修复净化县域政治生态的工作要求,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干部政治规矩纪律教育,分层分级组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会3次。
(2)统筹安排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了《中共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3次,通报典型案例6起,开展警示教育3次,局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11份。抓实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结合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驻村帮扶等平台播放、张贴宣传标语、公示测评电话。强化省市县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1个,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整改问题1个,县驻点监督反馈问题8个。开展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借支、拖欠、挪用公款及违规占用公房等问题专项整治,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持续狠抓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作风纪律建设监督,坚持对政务服务大厅实行日巡查、月抽查、季通报、半年自查、年终考核的全程监管机制,不断改善政务服务方式和群众办事体验。
(3)注重组织引领,提升党性修养觉悟。围绕中心大局,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主题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党支部会6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党员主题日活动6次,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开展红色革命传统现场教育1次。
(4)立足思想建设,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范围,指定了专人具体负责落实。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实践学习、宣传文化、依法治县、反腐倡廉、驻村帮扶等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载体,推动意识形态建设在全盘工作中实现沉浸式全覆盖。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和集中学习会议6次,开展纪律规矩意识学习6次,组织会前说纪讲法12次。
2.以高质量政务服务为抓手,推动为民服务落地见效
(1)强化行政审批过程管控,构建高质量、全方位、有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行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五项制度”“五项规定”“三本台账”“六级负责制”制度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推进“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模式和“一套资料、一次签字、一次手印”办理。1-12月,县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5.68万件,其中:办结行政审批事项5.12万件、公共服务事项30.56万件。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截至目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一次办事项占比、网上办事项占比实现“三个100%”,分别比去年提升27、22、17个百分点。全程网办率实现97.05%,承诺提速率实现91.07%,分别比去年提升12、25个百分点。二是全面推行法治管理。 1-12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办理投资类项目685件,其中:审批制项目266件、备案制项目417件、核准制项目2件,项目投资总额369.9839亿元。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迭代3.0平台共办理项目190个、办理事项253件。
开展“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以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为抓手,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开展政务服务效能季度通报2次。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体系,将1个县政务大厅、22个大厅窗口、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99名窗口工作人员纳入评价对象。
(2)强化便民服务系统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便民服务阵地。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建成信息化县级政务服务大厅1个、标准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7个和规范化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站579个,并高质量通过了国家和省市脱贫验收,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五项特色服务”,1-12月共为服务主体提供各类特色服务574件次,其中:延时服务79件次、预约服务112件次、上门服务316件次、代办服务10件次、绿色通道服务57件次。大力开展“局长进大厅”,1-12月,22个部门、174人次的科级领导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721件次,接受咨询788件次,实现审批服务“零距离”。
(3)强化互联网信息系统使用,建设科学性、便捷性、一体化电子政务平台。一是全面规范法治行为。大力推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迭代3.0建设,截至目前,已有37个部门窗口、897项行政审事项、390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集中办理,进一步打通了信息孤岛。
3.以规范性交易平台为依托,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效益。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网上报名受理、统一网上信息发布、统一网上缴退保证金、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现场管理的“六统一”模式,推进“一单一责一图”(责任清单、股室职责、流程图)管理,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确保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流转等各项交易“五位一体”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全年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201个,节约资金200.88967万元、节约率实现9.99%,增值1502.5万元、增值率实现5.16%
4.以全方位疫情防控为基础,严守公共安全防控关口
(1)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坚持“一门进出”,封闭县政务服务大厅两侧进出口,仅留大厅正门作为进出通道。针对县政务服务大厅进出人员流动性强、人流量大、难以鉴别的特点,我局按照2人/班/天的标准,组织干部职工轮岗排班值守县政务服务大厅,核查进出人员信息,逐一监测体温,逐一追踪行程,逐一实名登记,同步建立电子名册,对无身份证或健康码、未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异常、身份显示来自重点地区且无法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大厅。
(2)内外结合开展重点区域病毒消杀工作。主动联系病媒生物防治合作单位,在疫情期间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大厅的消杀工作,目前已开展全覆盖专业消杀12次。落实内部消杀管理员1名,每天对政务服务大厅、机关、走廊等公共区域喷洒消毒药品。目前已使用消毒药品、消毒液等100斤,全覆盖消杀80余次。
(3)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推行“网上办”,梳理扩展“网上办”事项范围,全年通过网络平台完成线上办事项27335件。持续深化“马上办”,动态编制“最多跑一次”、“网上办”、“高频”3张事项清单,基本实现省市县事项类型、名称、编码、法定依据“三级四同”。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开展“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预约排队、邮寄送达等,缩短办理时间。
5.以实效性帮扶措施为重点,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深入挂联帮扶村组开展“回头看”问题大整改。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7次,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十条禁令》《六条铁规》等要求,驻村工作队继续坚持全脱产驻村帮扶,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村入户走访2次,局领导对帮扶责任人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2次。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法治扶贫、脱贫攻坚“三项教育”等专项活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各项成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是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农村产业流转交易剑阁分中心、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98.2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各减少252.43万元,下降38.80%。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结束。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9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96万元,占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28万元,0.07%占。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9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3万元,占78.34%;项目支出84.82万元,占21.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8.2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2.43万元,下降38.80%。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结束。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88万元,增长12.6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专用网络建设与维护等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96万元,占89.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7万元,占5.15%;卫生健康支出10.09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8.83万元,占2.26%;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0.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1.55,完成预算98.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3.32万元,完成预算9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进度,款项尚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9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9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4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3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县区同业务部门来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考察、学习、座谈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6万元,比2019年减少33.40万元,下降66.06%。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四川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维护费”“水电费””临聘人员”“电话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四川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维护费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覆盖监管。
(2)水电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县交易服务中心水电供应。
(3)临聘人员项目全年预算数10.2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正常开展。
(4)电话费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正常开展,方便了群众办事咨询沟通。
(5)政务服务、交易服务大厅信息网络使用维护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0.4万元,执行数为8.25万元,完成预算的79.33%,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进度,款项尚未支付。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务服务、交易服务大厅信息网络使用维护费,保障了大厅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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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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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四川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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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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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 |
执行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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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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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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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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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覆盖监管。 |
确保了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行,实现了全覆盖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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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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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巡查维护 |
57个便民服务中心全年约巡查150次 |
57个便民服务中心全年约巡查1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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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四川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监控设备更换护 |
≥16个摄像头 |
16个摄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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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电子监察系统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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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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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巡查维护 |
约3.5万元 |
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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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四川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监控设备更换 维护 |
约4.5万元 |
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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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四川省行政效能监察 |
全覆盖监管到位 |
全覆盖监管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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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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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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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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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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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 |
执行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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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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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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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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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县交易服务中心水电供应。 |
确保了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县交易服务中心水电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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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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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政务服务大厅 水电费 |
12个月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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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交易服务中心 水电费 |
12个月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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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县交易服务大厅公共饮水费 |
≥238桶/月,12个月≥2856桶 |
≥238桶/月,12个月≥2856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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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水电供应 |
保障到位 |
保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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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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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水电费及公共饮水费 |
≥16万元 |
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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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运行、提供 公共服务 |
提高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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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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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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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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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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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2 |
执行数: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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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10.2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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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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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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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正常开展。 |
保障了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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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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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工作人员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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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厅值班长(引导员)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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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务大厅、交易大厅保洁员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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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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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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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 |
≥10.2万元 |
>1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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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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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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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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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电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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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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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 |
执行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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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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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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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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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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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正常开展,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沟通。 |
保障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业务正常开展,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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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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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100M光纤互联网接入服务费 |
12个月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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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话费 |
84部 |
84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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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党政网 |
1条 |
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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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视网络 |
1条 |
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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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电话、网络畅通 |
群众办事、咨询沟通到 |
群众办事、咨询沟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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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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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电话费及各网络 |
≥8万元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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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电话、网络畅通 |
群众办事、咨询沟通到 |
群众办事、咨询沟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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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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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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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政务服务、交易服务大厅信息网络使用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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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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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4 |
执行数: |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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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4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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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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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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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交易服务大厅信息网络使用维护费,保障大厅正常运转。 |
政务服务、交易服务大厅信息网络使用维护费,保障大厅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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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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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厅摄像头维护、更换 |
10个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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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窗口群众办事电脑升级及维护 |
84台 |
8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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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厅网络、LED屏设备等维护 |
5次/年 |
5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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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器存储设备维护 |
2套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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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网络和硬件设备等运行 |
安全畅通、运行正常 |
安全畅通、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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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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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大厅正常运转 |
公众满意度提升 |
公众满意度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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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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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局机关、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农村产业流转交易剑阁分中心、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督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督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接好上级下放至本县的行政审批权限,监管好县本级下放至乡镇的审批权限。
5.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7.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8.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局2020年末在职人员19名,其中行政审批局行政人员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9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55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9.64%,农林水支出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5.15%,卫生健康支出占2.58%,住房保障支出占2.2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9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3万元,占78.34%;项目支出84.82万元,占21.6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前期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着重核查“三公”经费及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对绩效考评进行分析,从而编制综合报告。
2、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了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会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了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自评质量较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我局严守财经纪律科学调配合理安排,达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我县支付业务任务重,全县财政资金都通过大平台支付,资金支付进度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本单位情况调查,仔细测算部门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防止资金出现不足或结余,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支付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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