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北庙场镇的陈某正为一家人出行的事情烦心,他来到姚家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希望司法所可以帮助解决他的烦恼。
姚家司法所受理申请后,便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走访核实,最终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陈某房屋与邻居家房屋并排而建,陈某要想出行必须经过邻居家门前的水泥路,但这条路是邻居前几年为方便出行自己单独出资硬化的。最开始,两家关系尚可时,邻居便默认陈某一家人自由进出。后来,两家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邻居一气之下便将该路封堵,声称入户路是自己出资硬化的,不允许陈某一家人使用,不能“占便宜”免费享受等。
工作人员在弄清楚事情原委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相邻权纠纷,可以现场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先是用“三尺巷”的典故强调邻里之间应该发扬互谦互让的传统美德,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然后向双方讲解了与相邻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天13时,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陈某向邻居支付硬化路面的材料补偿费用,邻居也同意允许其通行,不再设置障碍,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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