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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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开发的开封镇玉兰街中心集贸市场和公兴镇兴业花园两个房地产项目,分别在2007年先后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因管理疏忽不慎丢失,特声明以下四证作废:

开封镇玉兰街中心集贸市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封镇玉兰街中心集贸市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分别为:剑规建(2007)-028号和剑规建(2007)字第064号;

公兴镇兴业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兴镇兴业花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分别为:剑规建(2007)-029号和剑规建(2007)字第065号。



声明人:四川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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