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1-06-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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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盛夏,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各类病媒昆虫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易发、高发。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是严把食物采购关。选购食品原材料要到具备相应资质、食品储存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谨慎购买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等。不食用野生河豚鱼、野蘑菇、野果。

二是食品储存要合理。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生鲜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腐败变质,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并尽量做到分隔或者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食用冷藏过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破蛋后应单独存放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三是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制作食物。加工经营场所要确保环境整洁、保持卫生,具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天上岗前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制度,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切配食品的工用具、盛装食物的餐饮具要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加工及处理,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熟不透;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类食材、四季豆(扁豆)、土豆、自制豆浆等;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当加入生蒜或食醋杀菌。

四是养成良好就餐习惯。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疫情期间外出就餐做好个人防护。适度食用冷饮,特别是胃肠不好的消费者尤其要注意。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切记暴饮暴食。食用散装白酒或泡酒应采购标识标签齐全,基酒、泡制材料符合规定的酒类。尽量不食生食水产品、海产品,尽量少食烧烤食品。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配置“公筷公勺”,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劝导消费者采用分餐就餐,防范感染风险;合理提供食谱菜单,推出半份菜、小份菜,鼓励餐后打包,倡导绿色环保,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五是增强维权意识。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应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拨打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就餐后一旦出现胃肠不适、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要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卡、化验报告、可疑食物等相关证据。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剑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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