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他就出现在哪里,走到哪里他就将法律政策宣传到哪里。李永成像一头默默奉献的“老黄牛”,坚守在“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剑门山区。
“优秀人民调解员”“记一等功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群众眼中的普法使者,同事心中的良师益友,孩子身边的法律老师,这些都是大家对李永成的亲切称呼。
“当我们用法律帮助群众,为他们解决了一件难事时,群众是快乐的,群众的快乐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这是李永成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39年来,李永成用行动诠释着普法人的坚守。
学习法律,他由“门外汉”升级为“政策通”
“你进入我的房子查林木,有搜查证吗,凭什么罚我的款?”1983年一次开展“三清”工作中,村民王某的话让李永成无言以对。
自己都不懂法,怎么执法?随后,李永成立即开始充电,学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他发现执法过程中未及时将有关法律规定告知群众,方式方法欠妥。于是,他主动找到王某,向王某道歉,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王某不但交了罚款,还和他成为了朋友。后来,王某开了一家乡镇贸易货站,向群众销售化肥,遇上纠纷,他总爱找李永成寻求法律帮助。
随着农村社会矛盾和群众纠纷的增多,李永成越来越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他不但脱产学习取得了行政管理专科学历,还自学了《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一个法律法规的“门外汉”成了“土专家”“政策通”。
“我们不管工作还是办事,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老百姓才会信服我们。”李永成经常这样告诫身边的党员干部,他先后工作过的3个乡镇多年来没发生一起违法案件,没发生一起上访案件。
宣传法律,他由“政策通”成为了“多面手”
2007年3月,李永成从乡镇到县司法局任副局长。“半道出家”的李永成主动要求分管法治宣传工作。他一边钻研法律知识,一边宣传法律,还当起了“编辑”。《常用政策法规汇编》《法治县创建汇编》《基层司法通讯》《足迹》《案例选编》等都是在他主持下编撰的。
分管法治宣传工作后,李永成亲自操刀“法治剑阁”电视节目制作,对节目的编辑、审核、排练等严格把关,解决节目质量难题。“法治剑阁”播出60余期,是前五年的3倍多,观众收视率从80%跃升到90%以上,该节目播出的法律案例成为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另外,李永成还经常到学校、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孩子们一起办法治手抄报,面对面向群众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李永成又参与了剑阁农商银行拍摄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微视频民法典宣传活动,被“剑阁法治”微信公众号采用……
多年来,李永成组建了167支法治宣传队,动员1000余名群众成为义务普法宣讲员,毫无保留地把宣讲的技巧、注意事项及心得体会传授给宣讲队员……
践行法律,他又客串起“调解员”“贴心人”
2019年3月,从县司法局领导岗位退居二线后,58岁的李永成被县委政法委点将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编外主任,专门解决全县的信访老案、疑案、难案。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为干好这一工作,李永成同从乡镇借调来的“金牌调解员”李琦及两名流动式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建立了诉调、访调、公调、行调的对接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这些制度和流程的建立为新机构的高效运转、有序运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两年来,李永成共调解领导签批的老案、难案25件,群众主动上门申请办理的案件12件,向相关部门提供处理建议10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48人次。
把经手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做成“活教材”,李永成认为真实案例比枯燥说教更具指导性。他充分发挥着“传帮带”作用,讲课当“老师”,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引领着司法行政人继续奋勇前进。
“群众的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为了这句承诺,李永成在剑门山区继续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和践行法律,用法律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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