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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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3、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4、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的意见。

5、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6、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7、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维护社会稳定展现新成效。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政治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信息调查,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安全风险管控,分解落实防控责任。二是稳步推进涉稳突出问题包案化解。持续加大“4+5”稳控化解工作力度,回访2016以来已经化解结案案件,巩固化解成果。对还未化解结案的7件突出问题,再次点对点发函督办,专案专班推进处置,限期结案;全面落实市委下达的包案化解任务。年初,市委、市政府交办了8件4个类别的突出问题包案化解任务,目前已稳控化解6件6人,息访4人;全年走访家访重点关注对象54人次。三是加强敏感时期维稳安保工作。坚守稳定底线,围绕涉稳突出问题处置、社会面巡防管控和安全生产监管三个重点,在今年“全国两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特殊敏感时期,履职尽责、连续奋战,奋力夺取了大庆安保维稳这场关键之仗的全面胜利,实现了“三零和六个坚决不发生”的目标。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完成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实现了57个乡镇、55个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完成380个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73%。二是全面完成了“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任务。完成了今年市上下达的180个村建设任务,完成了180个村平台、680名村乡镇主要干部手机app、1600户农户电视联通,实现了“雪亮工程”与“公安天网”、交通、城管等社会视频互联互通。今年,我县“雪亮工程”在打击犯罪、服务民生、震慑违法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查办治安案件21件、查找走失人员15人。三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全县网格员共推送各类事件20045条,走访服务特殊人群34803次,开展流动人口核查服务576次,发现报告各类治安消防隐患810件,报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事件71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四是平安建设工作深化推进。创新启动“民警+民兵”红袖标治安联防机制,较去年群众见警率大幅提升。调整充实了236名政法干警到村担任法治副主任,并以此为载体,强力推动“六无”村(社区)创建活动。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新成效。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压实压紧责任。建立完善了季度分片、分部门督导和“三个一”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督导通报,每周四乡镇单位主要领导电视访谈等措施。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坚持依法严惩。通过“三大平安行动”和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四大”行动,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加强线索收集。截至目前,全县共收集各类线索253件,其中中央移交44条(其中3条重点线索),省扫黑办移交12条,市扫黑办移交26条,完成线索核查204条。打击处理社会效果良好,震慑效果明显,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加强综合治理,突出乱象整治。在全县集中开展社会治安、旅游环境、交通运输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政优抚等5个方面突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整治成效和实际效果。

4、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长效机制,推进分类、分层、分级调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分类排查梳理、分流调处化解、分级递进解决。发挥第三方调解中心重要作用,加大第三方调解中心的调解力度,对跨地域、跨领域的矛盾纠纷实行联动、快速化解,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在村(社区)广泛推行“群众的事情群众议,群众中产生的纠纷群众解”的群众评议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促进民间纠纷群众自治自调。

5、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常态遴选、履职保护、失职惩戒机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刑事办案证据标准统一、政法机关内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稳步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扁平化改革,强化工作程序优化、内部机构重组和办案流程再造。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度,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司法权运行动态监督及违纪违法行为可追溯。建立完善司法廉政制度,加强对类案法律适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司法自由裁量权约束规范机制。加快建设专业化律师执业队伍,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统筹推进公安、国安和司法行政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警务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公安机关管理及人民警察管理制度。

6、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四项建设”(即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执法司法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造就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建立任务、问题、责任、报告四项清单抓落实制度,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实效化水平。

7、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帮扶力度,培育集体经济,按照“一低五有”的标准,继续巩固帮扶挂联已脱贫的吼狮乡龙座村整村脱贫成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按照“一超六有”标准,全面完成了2019年吼狮乡龙座村、兴峰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级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验收。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36.4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8.81万元,增长64.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县委防邪办整体划入县委政法委导致人员、公用等经费增加;二是网格化、雪亮工程经费2018年未纳入部门预算,2019年该项目纳入了部门预算;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3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45万元,占64.33%;其他收入227万元,占35.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2万元,占43.95%;项目支出356.73万元,占46.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9.4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1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委防邪办整体划入县委政法委导致人员、公用等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81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委防邪办整体划入县委政法委导致人员、公用等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61.11万元,占88.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7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11.07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9.9万元,占2.42%;农林水(类)支出2万元,占0.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9.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33万元,津贴补贴70.32万元、奖金(13月奖励工资)5.64万元、绩效工资9.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住房公积金9.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6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9万元、印刷费9.79万元、水电物管费3.84万元、差旅费7.85万元、会议及接待费11.98万元、工会及福利经费2.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压缩公业务费用支出,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5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工作、国家安全及政法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19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工作、国家安全及政法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5万元,比2018年减少5.26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压缩公业务费用支出,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行及租赁费、铁路护路工作经费、雪亮工程网格化经费、政法三级网络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多元化解法学会工作经费、见义勇为基金、司法救助基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国安办工作经费等12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绩效自评,2019年县委政法委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剑阁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剑阁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强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73万元,执行数为1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调动了铁路护路队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投身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巡逻检查和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确保实现了我县境内宝成线铁路35.044公里、西成客专18.000公里的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2)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180个村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了180个村平台、680名村乡镇主要干部手机app、1600户农户电视联通,实现了“雪亮工程”与“公安天网”、交通、城管等社会视频互联互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铁路护路联防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17.73

执行数:

17.73

其中-财政拨款:

17.73

其中-财政拨款:

17.7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宝成线铁路线涉及剑阁县下寺镇窑沟村、修城坝社区、沙溪坝社区三个地方行政区划,共17.44公里。西成客专在我县境内全长18.33公里。我县共有铁路护路工作人员18名,对辖区内铁路线路开展不定期巡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18名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在铁路沿线开展巡逻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县境内的宝成线铁路17.44公里和西成客专18公里的铁路运行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责任里程

≥35.4

35.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巡逻次数

≥6

6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联防队员

18

18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事故发生率

0%

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隐患整治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联防队员补助

12.4

12.4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整治费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排查整治

安全

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公众满意度

≥95%

95%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雪亮工程、网格化经费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150

执行数:

150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150

其它资金:

150

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底我县雪亮工程已建成188个村940个探头,其中2016年50个村250个探头,2017年58个村290个探头,2018年88个村440个探头(其中贫困村60个、非贫村20个)。2019年,保障50个村雪亮工程正常运转,实现50个村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县603个网格按照一村一格的要求,活跃度达90%以上,县、乡镇、村三级平台、账号和604部网格员手机终端正常使用。

完2019年我县“雪亮工程”在打击犯罪、服务民生、震慑违法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查办治安案件21件、查找走失人员15人。2019年,全县网格员共推送各类事件20045条,走访服务特殊人群34803次,开展流动人口核查服务576次,发现报告各类治安消防隐患810件,报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事件71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接入视频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新安装村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网格人数

603

603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正常运行

≥2000

20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雪亮工程运行服务

16.7

16.7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网格员补助

77.3

77.3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网格化运行费

61

6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治理水平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雪亮工程共享

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平安剑阁满意度

≥85%

85%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多调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国家安全管理工作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开展司法救助、见义勇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涉案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救助、补助和房屋租赁等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精准扶贫帮扶及驻村队员补助等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剑阁县委政法委),属党委序列,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统筹督查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政治处、社会管理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一是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四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六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七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九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剑阁县法学会。十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财政全额预算行政单位,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年末退休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年末退休1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县委政法委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为6364461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094461元,其他收入22700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县委政法委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364461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8810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717元、卫生健康支出110705元、农林水支出2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98963元。

我委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797174元(2019年人员经费决算2153644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643530元)主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共计2153644元;以及办公费(128903元)、印刷费(97927元)水、电、邮电费(50031元)、差旅费(78528元)、会议费(15260元)、工会经费(9896元)、福利费(16494元)、公务接待费(104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23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50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643530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297287元,包括(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7287元,主要是防范整治邪教活动经费90,000.00元(办公费13188元、差旅费72649元,印刷费49488元)、接访工作经费20000元(办公费心10000元,差旅费10000元)、警民亲教育经费20000元(印刷费2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0000元(印刷费8497元、差旅费11503元)、社会管理创新经费30000元(办公费8685元、印刷费21315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租赁及管理费100000元(租赁费100000元)、铁路护路工作经费177287元(办公费14900元、印刷费17100元、差旅费8000元、劳务费137287元)、维稳综治工作经费30000元(印刷费14178元、差旅费15822元);(2)其他公安支出740000元,主要是见义勇为基金支出100000元(印刷费20000元、奖励金80000元)、司法救助基金支出640000元(办公费20000元、印刷费20000元、生活补助600000元);(3)国安办工作经费50000元(办公费14474元、印刷费20230元、差旅费15296元);(4)扶贫支出5,000.00元(差旅费20000元)。

3、其他项目支出决算2270000元,主要是雪亮工程网格化经费1500000元(网格化维护费800000元、劳务费700000元)、政法三级网络费170000元(租赁费170000元)、多元化解法学会工作经费300000元(办公费4430元、印刷费11000元、差旅费17845元、租赁费24000元、培训费20000元、劳务费222725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300000元(奖励金30000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任务目标制定情况。2019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理、践行司法为民、打造过硬队伍,大力推进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深入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新情况新动向跟踪监测,牢牢掌握维护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安全的主动权。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常态化预测预警预防工作,重要时段及时启动维稳应急机制,全力筑牢安全防线。深入开展“4+5”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指导化解处置特殊利益诉求群体信访问题。抓好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优化防控力量布局,提升社会面动态防控能力。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传承“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设。

(3)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要求,加大侦破重要案件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快侦快诉快判黑恶案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继续开展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加大社会治安乱点乱象整治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向社会管理相对薄弱的重点场所延伸。

(4)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法律七进”,强化群众“自治”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社区委员会的自治职能和作用。强化对公民个人基本道德规范和品行素质的教育,压实村(社区)对村(居)民教育引导责任,引导群众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健康生活,自觉抵制一切违法犯罪和封建迷信活动。狠抓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平台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实现县、乡镇、村(社)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扎实推进“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命名表扬一批“六无”平安村(社区)。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能量。

(5)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开展堵源截流攻坚战,严守毒品北上西进出川通道,组织开展堵截毒品流入城区和切断内流环节的常态化缉毒检查,构建智能防控体系,强化网络制贩毒打击力度,彻底斩断网络贩卖渠道,不断建立健全禁毒委成员单位快速反应联动立体查缉毒品体系,织密“水陆空邮”堵毒的天罗地网。

(6)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深化法律政策研究,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论坛,加强本地法律法学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好法学会理论调研文章的撰写、评选和汇编工作。妥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县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对标对表、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深化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按照以审判为中心、捕诉一体的模式。深化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构建现代警务管理体制。深化司法行政部门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统筹做好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

(7)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从严管理政法队伍,确保对党绝对忠诚。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防止“前腐后继”。分层分类建立干警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开展轮值轮训、实战练兵、技能比武,在执法司法第一线、维稳安保最前沿和服务群众最前列锤炼干警本领。

(8)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帮扶力度,培育集体经济,按照“一低五有”的标准,继续巩固帮扶挂联已脱贫的吼狮乡龙座村整村脱贫成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按照“一超六有”标准,全面完成2019年吼狮乡龙座村、兴峰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在全县脱贫摘帽攻坚战中不掉队,不落下一人。

2、目标实现情况。2019年,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以及市委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部基调,围绕为70周年国庆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条主线,担当作为、奋发进取,政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情报信息网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安全风险管控,分解落实防控责任(数据略)。二是稳步推进涉稳突出问题包案化解。持续加大“4+5”稳控化解工作力度,回访2016以来已经化解结案案件,巩固化解成果。市委、市政府交办了8件4个类别的突出问题化解6件6人,息访4人;扎实开展带案下访工作,走访家访重点关注对象54人次。三是加强敏感时期维稳安保工作。全面完成“全国两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特殊敏感时期维稳任务,实现了“三零和六个坚决不发生”的目标。

(2)着力社会治理创新提质。一是全面完成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按照“六有”建设标准,完成了165个村综治中心建设,累计完成380个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73%。二是全面完成了“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任务,完成了180个村平台、680名村乡镇主要干部手机app、1600户农户电视联通,实现了“雪亮工程”与“公安天网”、交通、城管等社会视频互联互通。今年,我县“雪亮工程”在打击犯罪、服务民生、震慑违法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查办治安案件21件、查找走失人员15人。三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全县网格员共推送各类事件20045条,走访服务特殊人群34803次,开展流动人口核查服务576次,发现报告各类治安消防隐患810 件,报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事件71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四是平安建设工作深化推进。创新启动“民警+民兵”红袖标治安联防机制,较去年群众见警率大幅提升。调整充实了236名政法干警到村担任法治副主任,并以此为载体,强力推动“六无”村(社区)创建活动。五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创新探索并实施“联户、联组、联村”三级联防联控机制、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村民道德积分、乡贤理事会等基层治理模式以及以“法学会+调委会”为支撑的第三方调解模式,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目标。县第三方调解中心已经成功化解疑难矛盾纠纷15件。七是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建设更进一步。新建了万隆精神病医院,切实加大对患者收治力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员、干部、民警、医护”“四包一”救治管护措施得到较好落地落实;兑现了上年度14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30余万元。完成了2个乡镇吸毒人员社区康复中心建设。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引发的案事件。

(3)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压实压紧责任。建立完善了季度分片、分部门督导和“三个一”(一周一次电视访谈、一月一次专题会议、一月一次工作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督导通报,每周四乡镇单位主要领导电视访谈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压紧了工作责任。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坚持依法严惩。通过“三大平安行动”和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四大”行动,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加强线索收集。截至目前,全县共收集各类线索253件,其中中央移交44条(其中3条重点线索),省扫黑办移交12条,市扫黑办移交26条,完成线索核查204条,阶段性核查25条、正在核查24条。县公安局立案侦办九类涉恶犯罪案件49件,刑拘74人,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侦办恶势力团伙7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5件23人;县法院一审判决4案18人;县纪委监委立案4件,查处“保护伞”3人。打击处理社会效果良好,震慑效果明显,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加强综合治理,突出乱象整治。为了切实加强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在全县集中开展社会治安、旅游环境、交通运输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政优抚等5个方面突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整治成效和实际效果。

(4)大力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坚守法治底线和防线。县法院聚焦严惩犯罪,咬定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放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现诉讼辅助事务全面剥离和诉讼辅导、审查立案、评估鉴定、涉诉信访、诉非衔接、案件分流、调解速裁等诉讼事务的“一站式”式办理,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年网上立案1178件,微法院立案397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程序,努力实现“四个在法庭”,提高庭审质量与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4416件,结案3995件,结案率90.47%。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健全集心理疏导、法制宣传教育、关护帮教、亲职教育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受理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净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南部、阆中两地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升钟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重点和要求;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0件139人,提起公诉208件280人。三是充分发挥打击惩治职能,提升打防管控成效。县公安局以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紧紧围绕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开展了系列严打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接各类有效报警3.6万余起,立刑事案件408件,办结行政案件549件,侦破涉毒团伙案件2个,共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43人。治安处罚160人,其他行政处罚18人,妨害执行公务处罚25人,吸毒人员查处88人,强制隔离戒毒处罚19人,追捕逃犯73名,巡逻防控盘查重点对象4000余人,暂查处涉网行政案件63件27人,累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4万余起。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县司法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新局面;抓牢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构建“一体三级多元”、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年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完成咨询登记、网上录入1700件次,结案归档案件280件。认真落实公证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上门办”“一次办”等简证便民措施,努力让办证群众“最多跑一次”。共办理公证580余件,公证法律援助112件,接待当事人咨询1000余人次。

(5)聚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县政法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围绕五个目标,聚焦主题主线,把握四个环节,强化专项整治,主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以主题教育开展为契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聚力转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聚焦党的政治建设等9个专题,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通过“初心夜学堂”和“初心研讨堂”开展学习讨论53次。二是强化能力素质建设。公安机关突出完战实用实效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枫桥式”派出所,推进洗脸出所高质量建设,队伍执行力得到明显增强;检察系统搭建学习平台、交流平台、实践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青年干警,大力提高干警业务技能;法院系统开展技能大练兵,组织庭审考评、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能力和水平,打造“三高六质”法官队伍;司法系统建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多个项目业务技能大比武,队伍实战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全县政法系统纵深推进“郭兴利工作室”建设,在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上收到明显成效。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召开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政法系统干警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参加廉洁图片展;开展述职述廉报告会、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活动。全县政法系统作风持续转变,执法办案能力逐步提升,营造出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环境。

(6)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标脱贫摘帽目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认真抓好挂联村及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因户施策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不断增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帮助解决就业、医疗费用报销、低保政策落实等各类问题60余件。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捐赠资金2万元支持集体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整改销号帮扶工作方面问题45户78个,落实了大排查工作,顺利通过脱贫攻坚评估验收等工作,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

3、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政法工作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无违规记录。

(3)预算管理方面。我委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结果应用情况。通过绩效自评,公开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中铁路护路经费和司法救助基金上级财政专项预算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19年县委政法委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剑阁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剑阁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强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

(二)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经费差口较大,我委是全县政法系统、政法机关党的领导机构,负责了全县的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及平安剑阁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政法重点工作,上级专项检查督导频率高,特别是维稳、综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项目工作经费不足,差口较大。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因部分工作如铁路护路经费、司法救助基金是年中或年末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给予专项预算追加,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还有部分经费,比如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等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预决算差异率直接影响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公用经费不足,导致挤占项目经费。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不足,加上人员变动,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无法保证机关正常行政运行,导致挤占项目经费。

(三)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合理增加项目经费。历年来,我委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及平安剑阁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持续发力,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但维稳、综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预算下达偏少,但实际支出数较大,建议在年初下达部门预算时充分给予考虑,以充分实现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优越性。二是建议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确定在预算申报之内。在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后,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形成的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和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直接影响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准确性,也会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的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三是建议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类、款、项控制支出,体现预算刚性。四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2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规划背景。

1、实施雪亮工程项目的背景。“雪亮工程”是按照中办国办《“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和中央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系列文件的安排,在农村重点公共区域开展的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是提高国家安全保障的战略工程,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

2、实施网格化项目的背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按照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4〕43号)、2014年县委办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剑委办〔2014〕3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四级服务管理体系,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增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县委政法委申报雪亮工程项目资金206.9万元。一是2017年—2018年“雪亮工程”租赁应用经费差口58万元。2016年—2017年,全县“雪亮工程”已建成并投入应用108个村,其中2016年建成50个村,应付租赁应用经费50万元;2017年新建成58个村,累计共建成108个村,2017年应付租赁应用经费108万元,2016年—2017年累计应支付租赁应用经费158万元。其中县财政2017年预算50万元,2018年预算50万元,差口58万元,目前还未支付到相关建设单位。二是2019年应付2016年—2018年已建成的“雪亮工程”租赁应用经费129万元。2018年底,全县“雪亮工程”已建成并投入应用188个村,其中2016年50个村,2017年58个村,2018年建成80个村,2019年度应付“雪亮工程”租赁应用经费129万元(已建成188个村,减去2018年59个贫困村)。三是县级视频研判指挥中心建设费用19.9万元。2018年,经县政府同意,县委政法委投资19.9万元建成了县级视频研判指挥中心,实现了“雪亮工程”与“天网”工程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2019年县财政实际批复雪亮工程项目经费50万元。

2、网格化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县委政法委申报网格化项目经费157.3万元:一是电子政务外网费9.6万元。40个(12个派出所+8个司法所+12个卫生院+8个社区)×200元/月/个×12月=9.6万元。二是170个平台工作账号管理费用10.4万元。县监管中心4个、县级职能部门26个、乡镇59个(除下寺、普安2个账号外,其余每个乡镇1个账号)、社区平台8个、“两所一院”81个(派出所12个、司法所12个、卫生院57个),共计170个,账号管理费5万元;县网格信息中心、57个乡镇、575个村三级平台建设费5.4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0.4万元。三是网格员手机终端套餐费58万元。604部×80元/月/部×12月=58万元。四是网格员及平台管理员务工补助77.3万元。普安、下寺40人×200元/月×12月=9.6万元(8个社区40名网格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计9.6万元);剩余其他乡镇564名网格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564人×100元/月×12月=67.7万元。以上两项合计77.3万元。五是培训检查督导费用2万元。全县分片区组织604名网格员和乡镇分管领导开展集中培训1次,培训资料等费用2万元。2019年县财政实际批复网格化项目经费10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雪亮工程项目。一是2016年—2018年,我县共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任务188个村[2016年50个,2017年58个,2018年80个(其中贫困村59个,非贫村21个)],建成监控点位940个,建成乡镇监控平台57个,村(社区)监控平台188个,县研判平台1个。2018年,我县将“雪亮工程”建设应用纳入社会治理扶贫项目,统筹整合县农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经费300万元,用于当年59个脱贫村“雪亮工程”建设租赁应用费用,按质按量完成了年度社会治理扶贫和市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提升了我县基层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二是2019年拟实施37个贫困村175个监控点位。按照省市要求,在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贫困村应完成“雪亮工程”建设全覆盖任务。目前,我县163个贫困村中,已完成建设任务126个,还剩余37个贫困村未完成。因此,2019年计划完成剩余37个贫困村的“雪亮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县级标准化视频研判中心建成并正常运行。为了打通“雪亮工程”与“天网”工程的互联互享,完成县综治中心建设任务,2018年,投资19.9万元建成了县级视频研判指挥中心。

2、网格化项目。全县604个网格按照一村一格的要求,活跃度达90%以上,县、乡镇、村三级平台、账号和604部网格员手机终端正常使用。网格员经常开展安全、治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隐患,并通过手机终端报送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县综治中心及时推送相关部门,限期处置,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2019年社会治安满意度排名整体上升。

(四)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雪亮工程项目与网格化项目申报内容与2019年度内实施的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一是雪亮工程项目资金。2019年,县财政通过结余资金安排雪亮工程项目预算50万元,并及时给予了拨付。县委政法委按照与电信公司、广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以50万元为基数按比例全额支付到相应公司,不存在资金不到位和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二是网格化项目资金。2019年,县财政通过结余资金安排网格化项目经费100万元,并及时给予了拨付。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对全县604名网格员和各级平台认真进行了考核打分,并按照得分情况计算网格补助并及时兑现到网格员。同时,按月向电信公司支付网格化运行服务费,保证了全县网格员手机终端、网格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不存在资金不到位和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2.资金使用。一是雪亮工程项目资金。2019年,县委政法委按照与电信公司、广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以50万元为基数按比例全额支付到相应公司,支付金额与预算相符。二是网格化项目资金。2019年,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对全县604名网格员和各级平台认真进行了考核打分,并按照得分情况计算网格补助并及时兑现到每一名网格员。同时,按月向电信公司支付网格化运行服务费,保证了全县网格员手机终端、网格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依法管理项目资金,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对项目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对经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按照项目经费使用审批的程序办理,财务人员做到依法理财,保障账目真实、完整、规范,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2016年我县开始“雪亮工程”试点建设。2017年,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剑阁县十三五时期“雪亮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我县雪亮工程建设采取企业投资建设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分年度建设的模式进行,具体是:由中标企业负责当年建设村(社区)各3-5个公共点位视频监控建设,并将视频联通到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监控平台、干部手机和农户电视,当年完成建设验收合格,次年元月一日开始租赁应用,租赁期限为6年,租金按每个监控点位每年4000元支付,租金由县财政和村(社区)各承担一半(县财政承担每个点每年2000元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申报,村承担每个点每年2000元由乡镇在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支付)。期间所有设备的维护、更换、产生的电费等一概由营运企业负责。期满后,按照只收取运营维护成本费原则,双方另行协商租赁应用费用。

2、网格化工作组织实施情况。2014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我县按照“重点实施、梯次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逐年稳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按一村一格,下寺、普安8个社区多格划分的模式,将全县共划分为604个网格。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604个网格已全部开通,聘请了604名兼职网格员并全部配置了手持终端机。开通了乡镇、部门及“两所一院”工作平台账号178个、电子政务外网专线85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四级体系已建成运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截止2019年底,全县已累计完成219个村(社区)(村建制调整前为258个),安装监控探头1116个(广电1051个、电信65个)、建设三级监控平台267个、接入农户电视6400户。工作总体推进有序、联网应用效果明显、社会评价较好。

2、网格化项目完成情况。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督导督查,通过召开现现场,坚持按季度进行工作通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下沉业务滞后乡镇督导培训,邀请部分乡镇到县综治中心观摩学习等措施,不断提升网格化工作质效。今年,全县网格员手机(平台)活跃度、事件报送数量、特殊人群走访等各项考核指标均有稳步提升,基本达到了90%以上,网格化服务工作的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县604个网格已全部开通,聘请了604名兼职网格员并全部配置了手持终端机。开通了乡镇、部门及“两所一院”工作平台账号178个、电子政务外网专线85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四级体系已建成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点位互补、高清流畅、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和建设质量标准,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180个村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了180个村平台、680名村乡镇主要干部手机app、1600户农户电视联通,实现了“雪亮工程”与“公安天网”、交通、城管等社会视频互联互通。健全机制,加强应用管理,实行按月排查、维护故障探头。2019年我县“雪亮工程”在打击犯罪、服务民生、震慑违法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查办治安案件21件、查找走失人员15人。

2、网格化项目。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督导督查,不断提升网格化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网格化服务工作的群众知晓率。2019年,全县网格员共推送各类事件20045条,走访服务特殊人群34803次,开展流动人口核查服务576次,发现报告各类治安消防隐患810件,报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事件71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任务还较艰巨。中央、省、市要求2020年实现辖区所有村(社区)“雪亮工程”建设全覆盖,到2019年底,我县还有145个村(社区)未覆盖建设,任务较艰巨。二是已建“雪亮工程”应用租赁欠费严重。在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关心支持下,2018年、2019年统筹整合了新农村建设、农村广电网络建设有关经费开展建设,有效缓解了三年时间的应用租赁费问题,但2016年、2017年建设的110个村,近550个监控点位,每年县财政应支付租赁费110万元,三年共应支付330万元,但财政预算给我委雪亮工程经费只有每年50万元,加之县级监控平台建设,三年(截止2019年底)差口约为220万元。另外,部分乡镇(涉及19个乡镇)以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没有明确有“雪亮工程”经费支出项目、经费紧张等为由,也长期拖欠年度租赁费,截止2019年底共欠租赁费75.4万元,两项合计共欠营运企业295.4万元,严重影响了全县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效果。建设企业已多次来人、来函催讨欠费。

(二)相关建议。一是2020年拟建设的145个村(社区)“雪亮工程”利用“慧眼工程”平台和相关政策,完成各村4个点位(1个球机、3个枪机)的重点公共安全部位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通过一个公共视频探头绑定一名村(社区)干部手机号码,获得视频宽带服务及存储的方式开展。二是每村4个重点公共安全部位点位视频建设费(包括监控探头、立杆等)将在穷尽享受“慧眼工程”相关补贴政策后,以收取差价费方式进行(大约在1800元左右),该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在各村(社区)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一次性列支。三是145个村(社区)干部绑定手机月固定消费电话套餐资费,全县统一为每月79元(其中包括59元的200分钟电话费、5g流量费、不低于100兆宽带费和20元的不低于30天的储存费、每村每年共计3792元),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到县委政法委按月拨付县电信公司。四是县财政分期分批支付2017年—2019年“雪亮工程”应用租赁费用及县级监控平台建设费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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