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异彩纷呈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量:次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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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剑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月11日上午,剑阁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会场在下寺镇沙溪坝步行街拉开序幕。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杜嫣然出席活动并讲话,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体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支行等20余个县消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界群众200余人参加活动。

杜嫣然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委会坚持围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年主题,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575件,处理回复575件,消费投诉调处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余元,同时接受来人、来电、来信咨询1360人/次。亮剑行动,维权力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如何紧紧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精准关注消费民生,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幸福感和获得感。杜嫣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委会要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为载体,着力建立集受理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于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社会各界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掌握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建立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县级各职能部门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设置了群众关注热切的食品药品、金融、保险、农业技术等内容宣传展板、咨询服务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讲解产(商)品识假辨假技巧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活动中,参会领导向全县首家“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单位颁发了公示牌,消费者可在公示牌上了解商家承诺的退货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货条件、退款时限和方式、退货流程等内容,消费者在承诺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即可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让消费者不再为线下实体店无法享受无理由退货而烦恼,从而获得更安心、安全、便捷的消费体验。

“3·15”不只是一句号!剑阁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永钦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责任体系,重点提升监管干部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矛盾的能力,持续加大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不断扩大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服务覆盖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侵权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主会场启动仪式结束后,县市场监管局还组织了3辆皮卡车,满载着涉及食品药品、烟酒,价值达3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商)品在县城区进行了巡回展示,随后全部运往下寺镇拐枣社区垃圾中转压缩处理站进行了集中无害化处理。重拳出击,铁碗冶乱,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据介绍,活动当天,剑阁县辖区内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消委分会联合相关部门同步采取微视频、抖音、墙体广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了“3.15”宣传活动,累计悬挂宣传标语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理咨询、消费维权300余人次,现场处理投诉案件20余件。

据悉,活动当天晚上,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宏还将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发表广播电视讲话。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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