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阁县医保局通过实行医保预付制,向县内部分定点医院,按住院统筹基金月平均结算值预付2021年医疗费用,确保医疗机构在医保资金保障下顺畅运行。2021年居民医保预付1385万元,职工医保预付111万元。
此外,县医保局还积极在为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保障工作,对3家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先前预付费用100万元暂不回收,待疫情正式结束后收回。“预付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作垫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以及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包括疑似病例)费用垫付,严禁改变用途。县医保局将不定期检查“预付金”使用情况,如发现擅自改变用途、医疗机构存在或疑似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时,将及时追回,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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