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0-21    浏览量:次    来源:禾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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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补充说明

一、基本职能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介绍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两大保障工作

(1)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2018年以来,我乡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制定了“七五”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乡党委政府召开依法治理工作会议6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普法工作经费的落实;各村共召开依法治理宣传会议30余次,悬挂横幅30余条,集中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6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数达3400余人次。以法治扶贫、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工作为依托,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讲解;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了村两委各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脱贫公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2)改革创新工作

改革创新工作开展稳步有序。一年来,在县委改革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乡全面完成了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2018年,我乡虽然没有贫困村任务,但是完成剑峰村、云起村、油房村、两河村、健全村插花户49户150人脱贫,实现了住房、经济收入、产业等全方位脱贫;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工作,2018年健全村流转土地种植核桃110亩,柑橘206亩;全方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大力推进依法治乡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文化教育卫生工作,积极开展综治信访工作强化廉政建设全力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改革创新工作。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改革措施。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机关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一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项目正常落地、生产的典型案例,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各村群众工作室、便民服务站、惠农综合服务站建设,确保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阳光政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重点经济发展指标全面完成

(1)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全面提升。一是贫困村实现当前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3610元,三尖,剑全两个贫困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6.12,39.8元。2016年8月成立了小凡山畜禽养殖专业合社,三尖村成立剑龙果蔬种植专业合社,2018年2月成立了石子铺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2018年5月成立了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支部+租赁”型、“支部+服务创收型”、“支部+产业发展型”三种模式运作,盘活资产、能人示范、产业带动的方式,盘活了集体经济,使贫困村能持续增收。二是全乡全年发展烤烟500亩,在遭受旱灾、病虫害等灾情的情况下,我乡仍完成烤烟产量产烟686担,实现产值70.05万元。三是完成3100余亩核桃管护和312亩核桃嫁接任务。四是巩固发展畜禽养殖小区3个,培育畜禽适度规模养殖户34户(其中养猪大户5户,养羊大户5户,土鸡养殖大户22户;生猪出栏1.32万头,小家禽出栏21.3万只;蔬菜种植2720亩,实现产量7230吨。其中,种植海椒800亩,实现产量1762吨;果蔬复合面积1500亩,产量3800吨;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6%。五是巩固发展三尖村果蔬园区1个,新建健全村小凡山养殖合作社一个,通过“互联网+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将健全村绿壳土鸡蛋在网上热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个。

(2)交通建设工作。2018年交通局没有项目,但利用易地搬迁配套资金修建云起村7.3公里与两河村2.9公里,建设资金450余万元。同时,还完成了全乡40余公里村组道路的养护、交通安全标示标牌设立和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3)集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新建健全村、剑峰村、两河村乡村大舞台1个,硬化场镇至信用社道路120米;完成背街小巷整治1条(两河至三尖街道)、路面硬化、路灯安装、增加排水设施、街道两旁环境统一整治等,集镇风貌得到大幅改善;加大了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增加垃圾桶15个,环卫人员数量增加到了3名,增加一辆垃圾运输车,保证场镇每日清扫、保洁和重要时间节点突击整治;全面完成健全村整村脱贫村脱贫任务,新建标准化村委会1个。

(4)金融财税工作。全乡实现农民实现人均纯收入11894元,增长10.3%。完成全年县上下达护税任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禾丰乡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非法集资活动。2018年农商银行禾丰分理处现有存款7051万元,小额贷款1535万元,积极协助农商银行禾丰分理处的清贷工作。

3、脱贫攻坚工作

一年来,我乡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和村“一低五有”的脱贫标准,不等不靠、集中攻坚、精准实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体现在:一是按照政策进行了扶贫对象回头看,做到了对象精准,同时加大了扶贫政策的宣讲力度,稳定了民心;二是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任务;三是创新脱贫,云起村、两河村脱贫攻坚有特色,主要体现在:

(1)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一超六有”目标抓落实。年初在县挂联领导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和县卫计局帮扶工作队紧盯“两不愁”“一超六有”户脱贫标准。一是在“一超、两不愁”方面:通过技能培训输送人员外出和就近务工,发展种植烤烟、优质粮油,养殖剑门关土鸡和绿壳蛋鸡。确保49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3800元以上,户户均无缺粮,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齐备。二是三保障方面:义务教育方面义务教育阶段无未读和辍学现象,无因贫困而上不起学,无因上学而举债的情况;基本医疗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参合(保)率实现100%,县域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安全住房方面广泛征求民意,遵循建、改、保、美、配的原则,55户178人实行易地搬迁建房,20户D级危房改造,9户C级危旧房维修加固。首先是统一规划,确定了云起村李家坪和二道湾聚居点11户易地搬迁集中建房;其它44户易地搬迁贫困户按照易地搬迁政策分散建房。再是确保两底线统一标准按图实工,人均25平方米、自筹资金人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9户的房屋进行“五改三建一加固”的方式进行维修。三是“三有”方面:2014年的实施人饮工程5处、2015年的农网改造;今年一、二月规划协调水利、电力、广电网络公司、白龙天然气公司等相关部门,从4月份开始实施了水务局人饮工程项目8处33万元,电力部门实施的集中安置聚居点和分散安置贫困户电网升级改造入户;8月份广电网络公司光纤进村入户实施,确保贫困户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

(2)村“一低五有”方面,结合村情,围绕民居、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集体经济等方面,配合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统筹规划。一是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在2016年8月成立了小凡山畜禽养殖专业合社的基础上,2018年2月成产了石子铺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2018年5月成立了,三尖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支部+租赁”型、“支部+服务创收型”、“支部+产业发展型”三种模式运作,盘活资产、能人示范、产业带动的方式实现当前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3010元,目前人均达 39元。二是云起村、两河村新修建组道路10.2公里,山坪塘1口,提灌1处。三是高标准打造了云起村、两河村活动阵地,完善了“1+8”党群公共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文化院坝占地1200平方米、乡村大舞台96平方米;修建了移动、电信信号发射塔,实现了小病就医不出村、群众看书不出钱、广电网络进村入户全覆盖的目标。

(3)尽职履责、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为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精准脱贫工作是“十三五”期间的国家行动,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抉择。我乡加强对第一书记工作到位的考核管理,确保工作时间,做到每周星期一八点半前到岗,星期五下午五点半后才能离岗,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2天。全乡第一书记今年平均每月在岗26天以上。针对全乡各村的村情民风,从干部党员抓起,从宣传教育入手,秉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工作理念指导,要求坚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办法。要求各村第一书记要吃透村情,摸清户情,讲清人情,切实做到从机关干部到村第一书记“泥腿子”干部的转变。在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上,实行了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制定了村组干部务工报酬计算细则,着实加强了党员和后备干部培育,实行了村组干部例行学习制度。在为村为民办实事、做大做强产业发展方面,抓技能培训,增强务工技能,拓展就业领域,鼓励贫困人口外出务工。

4、民生工作持续向好

一是争取水利局项目资金19万元,云起村整治池塘1口、集中供水4处14.9万元,二是全面完成全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任务,7317.67亩耕地涉及2153户的地力保护补贴已全部打卡发放。三是全乡实施生态公益林  16488.15 亩、涉及 1625  户农户,发放补助资金  242610.2元;无退耕还林。四是全乡享受农村低保193户,360人,月发放资金48760元。2018年以来已发放大病救助、困难救助等各类资金83060元,兑付五保资金172800元,完成了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核工作,严格兑现了99人优抚政策资金,所有优抚资金都是打卡直发。五是落实计生奖扶政策,发放奖补资金 214560 元,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任务 3210 人,全乡 1994 人已在领取养老保险金。

5、社会治理工作

(1)综治工作,扫黑除恶力度大。全乡上下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乡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突出位置,紧盯既定目标,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深入发动、深挖细查,突出打‘伞’与整‘软’两手抓两手硬,坚持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乡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2)普法宣传、化解矛盾,进一步强化社会稳定。一是依法治县和“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法治赶场”“法律七进”等活动,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法治宣讲文艺演出4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法治讲座、法治演讲比赛共2次,征集“法治之乡”建设征文23篇,悬挂法治宣传条幅15条,召开宣讲会、坝坝会、座谈会等20余次。二是村民自治工作不断强化。结合县上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乡在规范乡村干部依法行政的同时,依法不断强化村民自治工作,全乡6个村52个村民小组都召开了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规民约》,累计修改征求意见586条,有效促进文明村庄的建设,营造人民群众知礼守法的良好氛围。

(3)群众和信访工作推行有力。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加大普法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化解各类信访矛盾200多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了禾丰乡社会的和谐稳定。

(4)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明显。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农机、消防、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了防洪、防汛、防火、防盗、防事故和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全乡2018年实现了交通、农机、消防、食品、防汛、防火、地质灾害等“零事故”目标。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管有力,为发生任何农产品安全问题。三是全面落实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确保了我乡粮食安全。

6、资源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全面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了乡村二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工作,全面完成空气、土壤和水污染“三大战役”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迎检工作,全年全乡无污染事故发生。二是全面完成了耕地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外,全年还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10户。三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全乡全年共聘请保洁人员15人,全面完成全乡范围内保洁工作,新增分类垃圾桶15个,完成垃圾填埋场标准化改造和操作。四是严格实施“河长制”工作,书记、乡长双河长制,涉及两河、三尖、油房、云起、剑峰五个村村主任任分河长,全面履职尽责,确保了我乡河段无污染、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禾丰乡政府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373.1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104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373.1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924万元,占87.48%;项目支出46.712万元,占12.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3.10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10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8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5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875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142万元、农林水支出176.6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3.104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73.8万元减少0.1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874万元,占3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697万元,占5.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594万元,占7.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759万元,占2.91%;城乡社区支出11.1142万元,占2.98%;农林水支出176.6816万元,占47.35%;住房保障支出6.8162万元,占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3874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0697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15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7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142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事务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6816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补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8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3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5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8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剑阁县禾丰乡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204政协会议指政协机关全年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支出;2010205委员视察指根据年度视察计划组织委员视察工作的经费支出;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支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政府预算)

表4.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018年禾丰乡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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