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72100803 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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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5107210080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广元市剑阁县木马镇剑苍路

法定代表人

张宗焱

开办资金

10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72

1040

网上名称

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

从业人数

3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完全按规定执行。

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自觉与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具有优良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学校管理及教育观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谦虚谨慎,顾全大局,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维护学校荣誉,廉洁治校,不以权谋私,对主管部门分配的工作,总是出色地完成,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社会的赞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长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国锦  联系电话:08396476097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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