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阁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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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行政区划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经剑阁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多方论证,拟制了《剑阁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5日24时止。

联系人:石跃宗,联系电话:0839-6607378,电子邮箱:452180052@qq.com,联系地址:剑阁县民政局(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2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附件

剑阁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设置情况

剑阁县现有乡镇57个,拟调整减少乡镇28个,调整后拟设置乡镇共计29个,其中镇27个、乡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下寺镇、上寺乡,设立清江镇,以原下寺镇、原上寺乡,原汉阳镇青松村、锁溪村、顺风村、金星村、中心村、二龙村和原剑门关镇双旗村、剑城村的行政区域为清江镇的行政区域,清江镇人民政府驻原下寺镇翠云大道667号;

(二)撤销高观镇,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剑门关镇管辖。调整后,剑门关镇辖剑雄村、剑门村、大房村、青树村、双鱼村、剑华村、剑山村、元安村、梁山村、风垭村、高峰村、桂花村、志公社区、雄关社区和原汉阳镇天桥村及原高观镇的行政区域,剑门关镇人民政府驻剑门关镇雄关大道169号;

(三)以原汉阳镇新场村、云丰村、青春村、东风村、壮岭村、壮山村、永泉村、陡嘴村、登山村、灯煌村、七里村、翠云社区为现汉阳镇的行政区域,汉阳镇人民政府驻汉阳镇中街1号;

(四)撤销城北镇、闻溪乡、田家乡、凉山乡、北庙乡,将原城北镇,原闻溪乡,原田家乡,原凉山乡皇柏村、联合村、盐井村、清凉村、松林村、云凤村,原北庙乡五星村、星光村、青碑村的行政区域划归普安镇管辖,普安镇人民政府驻普安镇小玲珑社区人民巷3号;

(五)撤销姚家乡,设立姚家镇,以原姚家乡和原北庙乡石桥村、钟岭村、水井村、孤玉村、明兴村的行政区域为姚家镇的行政区域,姚家镇人民政府驻原姚家乡场镇中街142号;

(六)撤销垂泉乡,毛坝乡,将原垂泉乡,原毛坝乡和原凉山乡五羊村的行政区域划归柳沟镇管辖,柳沟镇人民政府驻柳沟镇迎宾街42号;

(七)撤销江石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龙源镇管辖,龙源镇人民政府驻龙源镇剑南路449号;

(八)撤销西庙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盐店镇管辖,盐店镇人民政府驻盐店镇红旗社区西街5号;

(九)撤销碗泉乡、迎水乡、国光乡、正兴乡、高池乡、马灯乡,将原碗泉乡,原迎水乡,原国光乡,原正兴乡龙虎村、郭沟村、金顶村、崇岭村、华山村,原高池乡灯塔村、青荣村、牌坊村、高池村、高塔村、庄子村、作坊村、胜利村、杨岭村,原马灯乡马灯村、三江村、陈湾村、纯阳村的行政区域划归开封镇管辖,开封镇人民政府驻开封镇中心街42号;

(十)将原马灯乡瓦子村、双坪村、武庵村和原正兴乡星火村、河西村、三园村、孔龙村的行政区域划归武连镇管辖,武连镇人民政府驻武连镇武侯社区南街1号;

(十一)撤销义兴乡,设立义兴镇,以原义兴乡,原高池乡大营村和原凉山乡甘水村、珠珍村为义兴镇的行政区域,义兴镇人民政府驻原义兴乡感恩街1号;

(十二)撤销公店乡和柘坝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王河镇管辖,王河镇人民政府驻王河镇政府街49号;

(十三)撤销长岭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金仙镇管辖,金仙镇人民政府驻金仙镇文庙街116号;

(十四)撤销禾丰乡、摇铃乡、广坪乡、碑垭乡,将原禾丰乡,原摇铃乡,原广坪乡,原碑垭乡小碑村、松柏村、山峰村、刘家村、先峰村的行政区域划归白龙镇管辖,白龙镇人民政府驻白龙镇剑南路55号;

(十五)撤销吼狮乡、圈龙乡,将原吼狮乡,原圈龙乡,原碑垭乡大垭村的行政区域划归公兴镇管辖,公兴镇人民政府驻公兴镇大桥社区长兴街1号;

(十六)撤销锦屏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杨村镇管辖,杨村镇人民政府驻杨村镇龙鞍社区较场后街120号;

(十七)撤销柏垭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木马镇管辖,木马镇人民政府驻木马镇驿站街100号。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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