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失效)

发布日期:2011-08-23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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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发〔20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寺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实施《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广府发[2010]44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楼建设入驻;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按照政务服务“五级”体系建设的要求,完成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到20116月底,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打造一流的集行政审批服务、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示范窗口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工作重点

(一)快速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体现人性化的总体原则进行重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标牌标识,配套设施设备,力争今年10月前投入使用。政务服务大厅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又要坚持严格管理。要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办事需要,创建一流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会同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做好入驻单位项目清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办公设备采购,政务服务礼仪、行政审批通用软件使用培训等前期工作。

(二)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截至2010年底,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建成,个别乡镇未按标准化建设的要加快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长兼任,由一名副乡镇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考核制度,乡镇国土、村建、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农业、林业、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必须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开放式”办公,将所有面向老百姓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做到机构设置、场地建设、设施设备、服务项目、运行方式、办事制度、人员管理“七统一” 。要严格按照“集中开放式办公”模式运行,实行工作人员AB岗工作制,努力探索有效运行管理方式,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县政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示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

(三)加强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各乡镇要以村(社区)“党群议事学习活动中心”为阵地,挂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牌子,明确代办服务项目,代办员及联系方式。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大对乡镇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确保在2011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将图片文字资料在省市县政务中心网站集中展示。

(四)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需单独设立行政审批股,将过去分散的审批股室职能进行集中整合,并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围绕“一站式”服务模式,有效拓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住房公积金、惠民帮扶、金融业务、中介、公证、法律援助、水、电、气、通讯、有线网络电视等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到位。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源“招拍挂”应在政务中心进行,建立便捷、公开、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法制办、编办、效能监察室、政务服务中心要对部门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严格审核,防治此项工作“走过场”,搞“体外循环”。禁止各部门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现已设立的,要整合职能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中心要把好进驻单位窗口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关,选派年富力强,精于业务,熟悉电脑,爱岗敬业,作风务实的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要建立健全单位窗口人员管理激励机制,杜绝向政务中心窗口“扔包袱”,以“流水线”方式轮值工作或委派志愿者,随意抽调、更换窗口工作人员。人事、组织部门要善于发现、使用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

各单位窗口必须确定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由行政审批股股长担任。对审批事项多、办件量大、责任重的,要由部门分管领导兼任首席代表。各部门要向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负责协助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并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行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首席代表必须常驻政务中心单位窗口,由部门分管领导兼任的,必须保证在政务中心工作不少于每周3个工作日,确保所有事项在窗口办理到位,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

(五)有效利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集中审批。进一步清理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凡是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受理办理。认真落实机关行政效能“三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承诺提速达50%以上。各单位窗口要逐项按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杜绝超时办件的情况出现。

(六)加强并联审批窗口建设,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服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等8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窗口,明确县发展和改革局为牵头部门;县工商、县税务、质监等部门为市场准入项目并联审批窗口,县工商局为牵头部门;在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项目并联审批的基础上,逐步将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纳入并联审批窗口,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并联审批窗口软硬件建设,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服务。

(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电子政务大厅前期准备工作,确定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办理事项;规范和完善事项基本信息;整理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县电信公司负责搭建电子政务大厅网络环境。各级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在2011年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要将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编制、人事、监察、目标督察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在各类建设任务的设施设备购置、工作所需经费、人员补助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服务  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47日 印

(共印110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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