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剑阁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1次例会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受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张世忠委托,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春华主持,县规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专家委员参加会议,县级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剑阁县旅游局委托四川师范大学与城乡规划研究院编制的剑州大道沿线旅游总体规划、剑阁县凉山乡拦马墙景区建设详细规划等议题进行了审议。现将会议审议事项纪要如下:
一、 剑州大道沿线旅游总体规划
会议认为:由四川师范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研究院编制的《剑州大道沿线旅游总体规划》,对旅游资源分析评价基本准确,发展目标清楚,旅游产品开发思路较为明晰,空间布局和节点设计基本合理,但策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过多,且部分重复,规划的深度不够,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补充完善规划文本和近期建设规划图及各项专业图纸。
(二)策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过多,且部分重复,应提炼精简,并对项目的落地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
(三)规划期限应调整为2016-2025年,规划方案文本应引用最新数据。
(四)规划方案创新不足,要多寻找“引爆点”来支撑全线。
(五)剑州大道作为剑门蜀道旅游景点的补充,应着重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风景资源,不宜开发商业地产、酒店等。
(六)补充完善龙王潭水库的环境保护。
(七)规划名称应为《剑州大道沿线旅游产业布局规划》。
二、 剑阁县凉山乡拦马墙景区建设详细规划
会议认为:由四川师范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研究院编制的《剑阁县凉山乡拦马墙景区建设详细规划》,定位不准,规划深度不够,应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方案。具体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规划定位要准确,规划名称应更名为《剑门蜀道拦马墙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应适当扩大规划范围。
(二)应将《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作为重要法定依据和上位规划。
(三)拦马墙作为古蜀道一部分,历史文物价值高,应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古道、古墙、古桥等历史文化遗迹,应提出保护要求和措施。沿蜀道的标识、小品应严格控制,应尽量“零干预”、“零添加”。
(四)深化规划方案,补充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功能分区等详细规划。
(五)建筑风格风貌要与整个三国剑门蜀汉风格相统一。
(六)修改、完善文本、图则的表示。
(七)规划内容要严格契合景区规划分级保护,项目要避免与遗产申报要求完整性和原真性相冲突。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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