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895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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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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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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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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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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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认真贯彻执行环保和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服务质量 合理收费,维护环境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和声誉。 1、全县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环境评价监测;2、对外单位委托的样品分析、污染源监测;3、污染纠纷监测;4、全县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监测;5、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工程竣工验收监测;限期治理项目的达标监测建设项目环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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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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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涂元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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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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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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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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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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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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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1 |
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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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公益 |
从业人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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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遵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质检总局86号局长令颁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确保我监测站的监测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可靠的社会公正基础数据的职能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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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完成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一是完成两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普安饮用水源地和下寺饮用水源地)和5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二是完成4个水质断面(闻溪河、长岭乡玉溪村的控制断面、竹园镇大桥村入境断面和宝轮镇石羊村出境断面)隔月一次的监测工作;三是完成四个季度的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和县环保网站发布监测结果。 2.开展生态流域补偿监测工作。一是按照省总站《关于开展流域水质生态补偿监测能力验证的通知》要求,我站积极参与能力验证工作,12月省总站《关于重点流域水质生态补偿监测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我站的方法验证和盲样考核全部合格;二是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4年11月和12月流域水质生态补偿预监测的通知》,11月对1个入境断面及3个出境断面进行预监测和盲样分析。 3.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我站按照县环保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各级制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有关技术规范,对现场勘察、方案制作、工况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及时监测其排污状况,全年我站共完成14家排污单位半年一次的监督性监测任务。 4. 全面完成2014年度总量减排、生态县建设、城考及创模等各项监测任务。 5. 完成委托监测53家(3家验收监测、6家建设项目环评现状监测、41家排污现状监测、3家投诉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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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1.四川省环境监测资质审查合格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颁发)有效期: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 2.资质认证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013230064U) 有四川省质量监督局颁发。有效期: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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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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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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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刘彦均 联系电话:18398770387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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