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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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广府公开办函〔20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完整准确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数据,于2月2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附件2)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登录地址:http://www.cnjg.gov.cn/admin/Login.aspx)报送至县政府门户网站。

二、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规范编制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一是《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二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是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与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编制的年度报告要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图解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请于2月28日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登录地址:http://www.cnjg.gov.cn/admin/Login.aspx)报送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并同步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公布,报告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存档备查。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公布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编制公布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发现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不完整、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准确、未按要求发布等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刘奕麟;联系电话:08396600926、13981283023;电子邮箱:568141739@qq.com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及有关填表说明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及有关填表说明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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