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救援局

更新日期:2026-02-05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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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 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 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4. 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5. 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 负责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7. 负责消防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8. 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剑阁县消防救援局下设国家消防救援站1个(翠云大道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4个(剑阁县普安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剑阁县白龙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剑阁县元山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剑阁县剑门关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杨雯钦(党委副书记、局长)

共同负责全面工作,主要负责灭火应急救援、防火监督等。


赵太(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共同负责全面工作,主要主持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工作和后勤、法制审核等。

剑阁县下寺镇翠云大道19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5208119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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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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