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镇

更新日期:2025-11-27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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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江口镇位于剑阁新县城东南部,东与昭化区虎跳镇隔江相望,南连木马镇,西接普安镇,北邻剑门关镇,幅员面积72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和3个居委会,全镇1.5万人。江口镇是一个有史记记载长达2000余年历史的文化古镇,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其中包括列入省级保护的红色文化一九兵变地址、1800余年历史的宗教活动场所马道院、千年汉柏和八百余年的紫荆树。江口镇紧依嘉陵江自秦汉至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两千多年间,都是嘉陵江流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川北物资集散地和重要转运港口。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人大联络及建议、案办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党史和地方志事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县委政策研究中心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协助镇纪委书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关工委、工会、妇联、团委、社会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科协、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办、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团县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巡察办、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总工会、县关工委、县妇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科协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红十字会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项目库更新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联社、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剑阁调查队、县工商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剑阁监管支局、国网剑阁公司、县邮政剑阁分公司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两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卫健计生工作负责民政老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县国动事务中心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教育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

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以及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领域的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应对处置。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应急办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重点单位企业、烟花爆竹及危化品、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冬季取暖等领域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交管站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安全、水上交通领域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应急办日常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涉水领域安全工作,协助防汛减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应急办软件资料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具体负责食品安全领域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场监管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

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县税务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审计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直属事业机构及主要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全面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数据、残联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残联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农业公共信息宣传、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等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村级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移民财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林业站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以及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林长制,负责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畜牧站工作。具体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运输环节瘦肉精检测,有关畜禽养殖项目的实施与监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植物病虫害防治、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移民、后扶项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水利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以及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林长制,负责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畜牧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畜产品安全移动巡检,畜禽养殖业生态环境保护,畜禽养殖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兽药、饲料监管等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瘦肉精检测、畜牧经济信息统计上报、生猪、家禽、羊监测点监测上报。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村建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住建局、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一地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宏杰(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赵思谦(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吴友钊(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工会、“五老”。负责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协助信访、维稳、大调解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总工会、县老促会。挂联新禾村。



李小波(党委副书记)

牵头负责党建、组织、人事、人才、干部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社会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业园区建设、村级财务、村级公共运行项目、巡视巡察等工作。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巡察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分管党建工作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联高堂村。


 

郑  波(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分管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运输、交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气象、水利、移民、河长制、环湖管理、供水、行政执法等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办、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水利局、县两湖发展事务中心、川投水务公司、县水发集团。分管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水利服务站。挂联灌林社区。


石晓清(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兼〕)

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网信、新闻出版、政法、信访、维稳、大调解、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司法、户政、普法、防邪、禁毒、扫黑除恶、教育、文旅体、财务、审计等工作。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群众工作局、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江口司法所、江口派出所、江口嘉陵学校。挂联闻江社区。


王作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挂联新庄村。


张若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兼〕)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人才、驻村帮扶、干部管理、关工委、共青团、政协、统战、对台、民族宗教、妇女、社会综合治理、社会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联系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团委、县妇联、县目标绩效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分管党建工作办。挂联陵丰村。


朱映坤(副镇长) 

分管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业、科技、通讯网络、电力、能源、邮政、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生态环境保护、供销、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联系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县供销联社、县工商联、国网剑阁供电公司、辖区各通讯网络公司。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生态环境保护办、江口供电所、江口供销社。挂联长江村。


项湘怡(副镇长)  

分管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节能减排、党史和地方志、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统计、卫生健康、老龄、民政、残联、两项制度改革、自然资源、保险、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两改”办、县党史和地方志事务中心、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剑阁调查队、县档案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分管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统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江口自然资源所、江口中心卫生院。挂联七林村。



袁浩(副镇长)

协助郑波副镇长分管消防、交通运输;协助项湘怡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等工作。分管村建、集镇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林业、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联系县住建局、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县食品安全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分管林业站、市场监督管理江口所、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挂联木林坝社区。


张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协、红会等工作。负责残联工作。联系县行政审批局、县残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挂联春雷村。



赵婷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副书记李小波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税务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国有  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剑阁监管支局、县金融工作局、辖区金融机构。驻新禾村。           

地址:江口镇白云东路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470011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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