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岭镇

更新日期:2024-07-22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分享到: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单位领导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羊岭镇,是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管辖的一个建制镇。1951年建太平乡,1958年改公社,1981年更名羊岭公社,1984年复置羊岭乡,1992年建镇。位于剑阁县东南部,与苍溪县和阆中市相邻,是三县交界之地,全镇幅员面积60.7平方公里,辖4个村2个居委会,农业人口4831户18591人,耕地20007亩。距县城98.5公里。辖太平社区庙坝社区石城村、钟鼓村、马鞍山村、青柏村2社区4个村有绵苍巴高速公路通过并设有出入口以农业产业为主,产水稻、小麦、玉米。现目前着力打造一区两园一基地(庙坝新区、石城村千亩高山露地蔬菜种植园、马鞍产业园、剑南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镇党委是镇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负责本镇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负责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

   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设有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和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

     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及其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机构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协调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负责经济合作、项目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 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老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数据、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水上安全)、旅游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机构职责: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及其职责

    (一)剑阁县羊岭镇便民服务中心(剑阁县羊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构职责: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民政、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剑阁县羊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及防汛抗旱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及早期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剑阁县羊岭镇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剑阁县羊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一地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立武(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王永政(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集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关工委、老龄委、老促会等工作;联系钟鼓村。

 

邓传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审计工作。

 

赵转军(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兼任工会主席、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含易地搬迁后续治理)、农业、畜牧、农村集体经济粮食安全、工会等工作;联系钟鼓村

 

 

胡  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抓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视巡察,协助镇长抓好审计(含内审)等工作;联系马鞍山村

 

杨正林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党建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传(意识形态)、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政法、科协、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防邪禁毒、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依法治理、深化改革、项目建设等工作;联系石城村。

 

贾  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党建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分管财政所、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分管党员教育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统战(民族宗教)、政协、财政、工商联、金融、群团、巡视巡察、帮扶等工作;联系庙坝社区。

 

梁  金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征兵、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食药品卫生(食药品安全)人民防空、镇村建设、燃气等工作联系青柏村。

 

王洪松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分管项目投资招商引资交通运输、林业、森林防灭火、林长制等工作;联系马鞍山村。

 

梁  星(副镇长)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自然资源环保村财镇管、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后勤保障)、保密、档案目标绩效等工作;联系石城村。

 

郑秀萍(副镇长)

    分管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医疗保障(含医疗保险收缴)农民工服务、就业、社会保障、各类保险收缴、卫健、教育、民政(含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残联妇联、统计、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移民后扶;联系太平社区。

 

左大春(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兼任武装部专职副部长、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科技、通信、电力、工业、民营经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具体负责武装、征兵、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高速路征拆后续工作;联系太平社区

 



地址:剑阁县羊岭镇政府街1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6528071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