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鹤龄镇位于剑阁县东南部,东与苍溪县亭子乡、鸳溪镇、白桥镇接壤,南与羊岭镇接界,西、北与樵店乡相连,北与昭化区青牛乡为邻。县道剑苍路、喻马路、鹤八路贯穿全境,嘉陵江傍境而过。距剑阁老县城普安镇51公里、新县城下寺镇85公里,是剑阁县通往苍溪县的重要通道。全镇辖2个城镇社区、2个农村社区和7个行政村,总面积88.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城镇规划区面积5平方公里,城镇建成区面积2.43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万人。
剑阁县鹤龄镇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直属事业机构和主要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救灾救济、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植物检验检疫及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业设施管护等相关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野外火源宣传教育、日常巡护、隐患查。监洲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先成党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镇村规划、乡村振兴、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思志(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督导。
李永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工会、扶贫、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残疾人、广播电视服务、政协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县政协、县总工会、县科协、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学校、医院、敬老院等。
苟绍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贾国军(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城乡基层治理、农业产业发展、农用机械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畜牧、林业、水利、河长制、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海椒生产、统计、渔业、农房审批等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两湖发展服务中心、县烟办,联系供水站、烟办等。
徐安凡(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及清贷、党风廉政建设、12345民生热线、政务公开、退役军人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保险等工作。对接县纪委、县委督查办、县委巡察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
蒲武林(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政法委员)
分管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综合治理、防邪禁毒、信访维稳、矛盾多元化调解、扫黑除恶、依法治理、基层治理、扫黄打非等工作。对接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群工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法庭、司法所等。
张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协管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民武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辖区经济发展、项目、移民、储备、供销、以工代赈、能源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救灾救济等工作。对接县人民武装部、县人防办、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事务中心、县供销联社,联系粮站、供销社等。
刘琳(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督查督办、公文处理、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目标绩效等工作。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目标督查室、县保密局、县机要局、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赵王园(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民工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和指导、镇政府财务管理、金融、非法集资等工作。对接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国资事务中心、县税务局,联系税务所、银行等。
王开雷(组织统战委员)
协助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协管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两项改革、统战(民族宗教)、对外宣传、老促会、关工委、团委、妇联、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旅游、集体经济、工商联、民营经济等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关工委、县老促会、县团委、县妇联、县生态环境局、县文旅体局等。
张强(副镇长)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招商引资、固投、工业经济、行政执法、镇村规划、城镇建设、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集镇管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公共设施安全、交通运输、船管等工作。对接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联系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交警中队、通信行业等。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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