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圣镇

更新日期:2025-11-12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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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演圣镇,位于四川北部,剑阁县南端,东经105°25′,北纬31°35′。东连长岭乡及金仙镇,西邻元山镇,南接南部县北抵柘坝乡及吼狮乡。幅员面积43.7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平坝社区、寅圣社区、亭坝村、金刚村、天马村、梁垭村、龙滩村)。全镇3740户,总人口10470人,有耕地13654亩。(水田4214亩、旱地9440亩),林地33510亩,森林覆盖率51.3%,水域面积10320亩。大坪、中子、天井系升钟水库淹没村,淹没村总人口2400人,耕地面积3050亩,占全镇的20.47%和22.6%。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本乡镇经济发 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协调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 和城乡建设、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负责经济合作、项目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业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老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数据、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负责全面依法执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水上安全)、旅游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政所。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直属事业机构及主要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剑阁县演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民政、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及防汛抗旱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及早期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 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许  纹(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联系寅圣村、梁垭村、龙滩村。

杨  刚(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财政工作。联系平坝社区、亭坝村、金刚村、天马村。

徐安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集体经济工作。联系寅圣村。

刘远明(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建、党务、组织、人才、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项目工作、社会工作、档案管理、驻村帮扶、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工作。联系龙滩村。

李  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巡视巡察及督促问题整改、政务公开、村级义务监督、村务公开监管、机关效能等工作。联系梁垭村。

苟海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统战工作。分管党建、党务、组织、人才、人事管理、干部管理、目标绩效管理、档案管理、老龄委、老促会、关心下一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治协商、党史、县志、地方志、机要保密、妇女儿童、工商联工作。联系梁垭村。

陈  珊(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政法委员)

负责宣传、政法工作。分管意识形态、新闻、文化旅游、体育、信息公开、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理、司法、综合治理、禁毒、防邪、信访、扫黑除恶工作。联系金刚村。

何济川(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负责武装部工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自建房安全及燃气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爱国卫生、自然资源(含违建整改工作)、集镇建设、消防安全、退役军人事务、防震减灾、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联系龙滩村。

左明福(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移民后扶、防汛减灾、两湖管理、河长制、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投资及招商引资。联系天马村。

吴鲜坤(副镇长)

分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财政、金融、税务、工业经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依法行政、行政效能、行政执法、科协、供销社、电力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联系亭坝村。

陈斌(副镇长)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及森林防灭火、统计、市场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商务、营商环境、民政、残联、卫计(含疫情防控)、重大传染病。联系金刚村。

刘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便民服务工作、行政审批、党政办、后勤、医保、教育、人社、节能减排工作。联系平坝社区。

田兴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天马村。

地址:演圣镇政府街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446413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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