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镇

更新日期:2024-08-05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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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马镇位于剑阁县东部,镇政府距县城60公里,东与昭化区陈江镇、青牛乡接壤,南与樵店镇、店子镇相连,西与普安镇相邻,北与江口镇相接。全镇幅员面积105.8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1676.68亩,辖12个村(社区)、57个村(居)民小组,6202户17543人。

镇党委是镇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负责本镇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负责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

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木马镇内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五个,简称“七办”,镇直属事业机构四个,简称“四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主要职责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人、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协调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负责经济合作、项目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老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数据、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水上安全)、旅游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抗震救灾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

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直属事业机构和主要职责

1.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民政、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和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业采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及防汛抗旱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及早起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文化旅游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址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一地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红军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杨松桃 (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金融、审计工作。


徐元凯(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水务、河长制、防汛抗旱、供水、民政、残联、工会工作。负责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总工会、县水利局、县两湖管理中心、县乡镇供水公司、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工作安排,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联柏垭村。


杨  莎 (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分管党建、人事、人才、干部管理、目标、机关内务、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以工代赈工作、地方志、档案、国安。负责落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身建设工作、县目督办(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督察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事务管理中心、县以工代赈办、县委国安办工作安排,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挂联井泉、共同村。


王有松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人民防空、固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发改、经济商务、移民后扶、工业、科技、电力、通讯工作;负责落实县人武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水利局(移民后扶)、县邮政管理局、电力公司、金融(银行、保险)、通讯等部门工作安排,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联王家坪村。


钟孝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兼)

分管宣传思想、网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普法、司法、保密、防邪、禁毒、扫黑除恶、非法集资、新闻出版、新闻媒体、依法治理等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落实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党史政策研究中心、县委政法委、县委群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等部门工作安排,对接检察院、法院相关事宜。挂联松木村。


左文豪(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应急管理、交通、消防、市场监管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安排,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联威灵村。


唐树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负责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工作安排,挂联庵子村。


邱子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兼)

 分管基层党组织建设、驻村帮扶、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关工委、“五老”、共青团、国土资源、林业、集体经济。负责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外事办、县侨务办、县委(政府)台办、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工作安排。挂联金魁村。


罗  娟  (副镇长)

分管环保、村财镇代、统计、妇联、保险、金融、文旅体、教育、卫健等工作,负责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统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妇联、县文旅体局等部门的工作安排,分管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挂联柳青村。


王蓝梅(副镇长)

       分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业、畜牧、渔业)、粮食安全,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事务中心、县供销联社等部门的工作安排,挂新庙村。



木马镇驿站街100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6476002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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