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兴镇

更新日期:2025-07-02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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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兴镇地处剑阁东南端,距新县城97公里,剑南路穿境而过约11公里,东与香沉镇接壤,南与涂山镇相接,西与王河镇相邻,北与白龙镇毗邻。全镇幅员面积114.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2053亩,辖18个村(社区)、111个村(居)民小组,12626户32965人。

镇党委是镇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负责本镇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负责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

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镇村建设等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人民防控、退役军人、生态环境、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的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生产、防汛抗旱、防疫、森林防灭火、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七)加强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公兴镇共设11个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定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协调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负责经济合作、项目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老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数据、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水上安全)、旅游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

公兴镇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预算管理办法。

(一)剑阁县公兴镇便民服务中心(剑阁县公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民政、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剑阁县公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及防汛抗旱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及早期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剑阁县公兴镇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剑阁县公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一地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开建(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李木鑫(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财税、审计、金融和集镇建设工作。

李荣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工会、科协、老龄、革命老区、烤烟生产等工作。

  

赵华华(党委副书记)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农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统筹目标绩效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党建、人事、干部管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粮食安全、畜牧、农机、船舶管理、农业园区等工作。联系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挂联大垭村、凤凰村。

梁述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干部监督、巡视巡察、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联系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白龙片区纪检组。挂联三泉村、文林村。

张勇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党员教育管理、驻村帮扶、机构编制、老干部、民族宗教、统一战线、交通运输、移民后扶、工会、青年、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后勤保障、保密机要、目标绩效、档案、节能减排工作、地方志、政务服务、集体经济,分管党政综合及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县工商联、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县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委目标督查室、县档案局、县地方志史办。挂联石马村、吼狮村工作。

罗彬(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村财办。负责发展改革、以工代赈、供销、项目投资、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企业、国资管理、统计、科技、电力、通信、邮政、供排水、商务、保险、协调高速公路绵苍巴建设项目及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镇长负责村级财务、税收、审计、金融工作。联系县发改局、县经信科局、县税务局、县招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资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供销社、县征收中心、供电公司、通信单位、保险公司、金融单位。挂联金山村、太吉村。

母玉川(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分管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综合文化站、教科文办。负责政法、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关工委、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综治、信访、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群众、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工作。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关工委、县群工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挂联宝龙村、大凉村。

唐啟埕(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林业工作站。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人防、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林业、风景名胜管理等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挂联向前村、兴峰村。

杨阳(副镇长)

分管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所、综合执法办(食安办)、水利服务站。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村建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水利、移民后扶、市场监管、燃气等工作;协助镇长负责集镇建设。联系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治理办、县环卫局、燃气公司。挂联大桥社区。

张芯岚(副镇长)

分管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环保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后勤保障、保密机要、地方志、政务服务、档案、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河(湖)长制、卫健、疾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民政、残联、妇联、团委、青年等工作;协助镇长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地方志史办、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团县委、县两湖发展事务中心。挂联人马垭村、天星村。

鲜科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办、农民工服务中心、医保等工作。联系县行政审批局、县就业局、县医保局。挂联新生村。

地址:剑阁县公兴镇长兴路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260171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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