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镇

更新日期:2025-10-16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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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普安镇位于剑阁县域腹地,是老县城所在地。普安镇历为郡、府、州、县驻地,至今已有1640年历史,南宋时期还为普安郡王赵昚(后即位为宋孝宗)“藩邸”,是名副其实的千年古城。普安镇还是首批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卫生县城,第二批全国重点镇、四川省第三批“百镇建设行动”镇、四川省“十三五”特色小城镇、四川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有“蜀道明珠”之美誉。目前辖区有大型综合医院5家、学校16所,其中高中2所。

2020年5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原城北镇、田家乡、闻溪乡整体和原凉山乡皇柏村、联合村、盐井村、清凉村、松林村、云凤村以及原北庙乡五星村、星光村、青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安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新普安幅员面积达234.56平方公里,原62个村(社区)整合为38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达382个,户籍人口达10.1万人,常住人口16.7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4。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协调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负责经济合作、项目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老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数据、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水上安全)、旅游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

普安镇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预算管理办法。

(一)剑阁县普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剑阁县普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民政、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剑阁县普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及防汛抗旱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及早期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剑阁县普安镇工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工业项目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安全等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运行跟踪服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及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镇容村貌管控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剑阁县普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一地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镭珂 

县委常委、副县长、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张培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孙翠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统筹社会治理、社会事务工作,分管机关事务、民政、残联、科技、教育、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工作。



袁建勇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经济发展、项目投资、发展改革、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商贸物流工作,负责“四新一盘活”工作。



冯成柽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统筹乡村振兴、组织、群众、内宣、外宣工作,分管社会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保密、档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代管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田中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



岳  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抓好审计工作,分管财务、金融、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运行经费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工作。



任  洋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统战工作;分管人事、驻村帮扶、关心下一代、工会、志愿者服务、团委、城乡基层治理、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政协、林业、古柏保护、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



王  芳  

宣传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工作、内宣、外宣、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禁毒、防邪、文化、体育、旅游、依法治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等工作。



何绍格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农业、畜牧、村财、集体经济、烤烟、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保险等工作。




李勇疆  

副镇长 


分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问题楼盘处置、综合行政执法、村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夏蕴秋

副镇长(挂职)


分管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广安对口帮扶、市场监管等工作;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母乾生

副镇长


分管工业发展(金剑工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环保、统计、电力、通讯、节能减排等工作。



何  亮


普安派出所所长(兼政法委员)


主持派出所工作,协助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地址:剑阁县普安镇人民巷53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622212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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