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和监督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的执行。 负责起草和审核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撰。负责工会、 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档案、保密、文电、会务、机要、爱卫、文 化体育、对外宣传、网络安全。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 食堂运营、节能减排、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负责组织重大林业 决策的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外交流,承 担涉及港澳台林业有关事务。牵头政务公开、信访、行政应诉、 行政复议和听证、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股)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文化建设、 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 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负责内部审计、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离退休干部及因公出国(境) 相关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向上争取资金、非税收入解缴、林业综合统计、 一产业 增加值统计工作。负责资金、经济责任、资源环境、领导离任审 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下属单位财务监督,负责林业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绩 效全过程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生态 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林业碳 汇、城乡绿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商品林与经济林等 林业建设技术指导、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负责林 木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牵头组建种质资源库。
五、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林地林木管理、林地开发利用 工作,编制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执 行。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林地草地、林木采伐、经营加工 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建设、动态调整、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便民服务行政审 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林权纠纷调整、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登记备案。牵头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优化整合工作。
六、林业产业股(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科技推广站)
负责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负责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 育及产业链建设。负责木本油料、中药材、森林林下种养、笋用 竹等林业产业规划和发展。负责花卉、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负责乡村振兴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及服务、林木 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
七、森林防火股
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 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火险火情监测预警、日常防火巡护、野外火 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专业防火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置未达到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牵头开展灾损评估工作; 负责林业安全生产、防汛、预防地质灾害、职业健康等工作。
八、国家储备林办公室
负责国家储备林建设。负责剑阁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 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成效巩固工作。负责林业资源资产抵押贷款 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牵头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工作。
九、项目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项目储备、 申报和争取工作。负责项目审计工作。负责林业项目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执行及监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建筑 业产值、现代林业和特色经作产业专班工作。负责剑溪源生态治 理项目。
十、剑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县造林绿化工作站)
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地变更调查、公益林年度更新调查和采伐作业设计调查工作。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可 行性报告及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规划、设计工 作。负责各级森林督察图斑的分析调查核实工作、涉林案件鉴定 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负责林业系统涉密图纸和数据管理及对 外拷贝工作。
十一、剑阁县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 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负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管理和考核 工作。负责森林保险、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猎 捕、人工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监督管理。
十二、剑阁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普查、监测、预测预报、 预警、监督处置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 控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先进防治技术。负责全县森林植物及其制 品检疫工作。负责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三、剑阁县林业工作总站
负责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林长制工作制度、 工作任务,承办林长会议、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负责全县湿地 保护工作、河(湖)长制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督查督 办党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负责对基层林业工作站相关业务指导 培 训 。
十四、综合执法股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受 理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行政案件,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 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承办全县涉 林重大复杂案件、上级及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及组织协调工 作。负责林业法治建设、林区禁种铲毒和林业系统综治、维稳、 防邪工作。负责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
张大军(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国家储备林工作。
张兰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林业碳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巡视巡察、意识形态、人事、统战、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产业及剑溪源生态治理专项债券项目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生态保护修复股、机关党委办(人事股),项目办,联系县翠云廊古柏保护中心。
杨明光(党组成员、林业产业工会主席)
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信访维稳、文电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分工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及监测、陆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国储林办、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联系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李千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森林资源管理、草原保护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政许可、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营商环境、林权管理、林权纠纷调处、执法监督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审计、统计、向上争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工负责林业法治建设、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综治维稳、禁种铲毒、防邪工作;分工负责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林业规划设计;分工负责分工负责自然保护地行政审批。
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财务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股、林业勘察设计队,联系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曹正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负责林业产业、现代林业园区、林业科技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分管林业产业股、森林防火股。
周 波(副局长,挂职)
牵头负责旅游大会战翠云廊仙峰观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天然林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森林保险、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分工负责目标绩效管理、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河(湖)长制工作、湿地保护工作;协助负责森林资源管理。
分管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林业工作总站,协助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
刘 成(副局长,挂职)
协助森林四库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协助分管林业产业股、国储林办。
刘克敏(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主任)
负责翠云廊自然保护区、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全县名木古树保护工作。
赵 敏(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主任)
负责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工作。
张萌(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林木种苗、零星国有林工作。联系国有林保护处。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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