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体局

更新日期:2023-07-03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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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培训、管理及人事编制、人员考核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新闻出版产品生产;规划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

(六)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监管全县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和“送书下乡”活动,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剑阁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新闻记者在全县范围内的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文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承担剑阁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五)起草全县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策规定,拟订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推进全县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六)指导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县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十七)指导全县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八)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办

职能职责: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党务政务公开;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政治、作风效能、精神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挂联乡镇乡村振兴“六个一”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系统人才建设规划;负责机、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的招聘、考核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职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评先评优、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人事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

办公室(一)

职能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史志、调研、重要文稿等起草和公文审核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督办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决议决定、领导签批事项落实;统筹协调机关、直属单位业务及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二)

职能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全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专项金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缴纳;负责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系统审计制度;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三)

职能职责: 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河长制、人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减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农民工工作;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政策项目股

政策项目股(一)

职能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和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经济运行形势分析;负责华侨城、大蜀道等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大比武" 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政策项目办(二)

职能职责: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放管服”、依法治县、行权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大厅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行政审批及行业听证、行政复议事项;负责监督管理营业性展演、展览及娱乐场所、文物市场、旅游市场、体育市场、艺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等经营行为;负责公文合法性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临时变办的工作任务。

四、产业发展股

职能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负责统筹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大蜀道规划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评价、信息发布、保护及开发利用;负责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负责电子商务、质量强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标准化建设;负责培育文化、旅游、体育骨干企业,指导扶持中小微企业;负责智慧旅游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产业发展统计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厕所革命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文旅市场营销股(质量管理股)

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行业监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并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负责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酒店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及导游、讲解员的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负责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旅游投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文化艺术股

职能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艺术生产和精品创作,发展具有剑阁地方特色的文艺剧团;负责协调组织各类重大文化活动;负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传承工作;负责文物考古、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工作;负责文化业务统计;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乡村文旅振兴工作;负责民生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广播电视管理股

职能职责:负责抓好广播电视领域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拟订电视剧、广播剧和网络视听节目行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对信息网络、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及广告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理论文献片等专题片的制作、播出、传输和评价;负责规划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监测监管网;负责制定并实施广播电视安全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播报;负责规划并实施直播卫星村村通;负责乡(村)广播站(室)进行行业指导。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体育股

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王清平(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何泽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主持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全面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规划、产业培育、旅游资源普查、生态康养、乡村旅游、厕所革命、撤县设市、电子商务、质量强县、信息化建设、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标准化建设,体育发展资金争取工作。联系剑门关华侨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分管产业发展股、体育股、体育中心。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何志全(党组成员、副局长)

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及行业管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媒体管理、广电民生工程与实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河长制、林长制、人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减灾救灾、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广播电视管理股,联系县融媒体中心、中共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分公司、新华文轩剑阁公司。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郭皇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项目投资、资金争取、招商引资、财物管理及审计、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宣传营销、现代服务业及规上企业培育、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等工作,负责统筹全系统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执行、依法治县、行业社团管理、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政策项目股、文旅市场营销股(质量管理股)、县文化传媒集团公司。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王飞(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内部审计、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文化工作、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改革、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离退休干部管理、“六个一”驻村帮扶等工作。分管党办、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牟婷婷(工会主席

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陈小龙做好负责公共文化、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创作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上争取文化发展资金工作。分管文管所。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杨兰(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协助何泽民做好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相关事务工作。协助分管体育股、体育中心。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徐程杰(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协助郭皇林做好旅游宣传营销、质量管理、天府旅游名县巩固提升318”项目等相关工作,协助分管文旅市场营销股(质量管理股),联系旅游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刘鲜(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管理、行业执法、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营业性展演、展览及娱乐场所、文物市场、旅游市场、体育市场、艺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的经营行为管理。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工作任务。


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185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5549779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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