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更新日期:2024-03-14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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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调研立法协调工作。拟定立法调研规划和立法调研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调研计划的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

(九)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治处                    办公室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审批股)

社区矫正管理股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法治调研督察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基层工作股

法律援助中心           公证处

孟  康(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郭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外来企业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改革、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法律援助等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张  升(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生态环境保护、档案、保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治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河长制、林长制、食品安全、军民融合、文旅、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王红苏(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法治调研、法治督查、向上资金争取、防艾、禁毒、防邪、反恐、重大疾病传染、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法治调研督察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李婷(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表彰奖励、退休人员管理、统战、统计、关心下一代工作,财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宋玉霞(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共青团、妇联、工会、合法性审查、招商引资等工作。主持机关党办工作,分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审批股)。


张   峨(党组成员、普安分局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人民调解、推进司法所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主持剑阁县司法局普安分局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基层工作股。

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2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6712019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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