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组织、指导、协调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剑阁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九)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县内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十四)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公安局,剑阁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政工室 新闻宣传股 警务保障股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治安管理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反恐特警大队 禁毒缉毒大队 法制大队(行政审批股) 出入境管理大队
交通管理大队 督察审计大队 机关党委
工会 情报指挥中心 县看守所 县拘留所
森林警察大队(食药环侦大队)
温开勇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王勇 (党委副书记、政委):
协助局长主持全局日常行政工作。分管政工室、办公室、机关党委、督审大队、警务保障股、工会。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含意识形态)、队伍建设、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公安史志、目标绩效、深化公安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纪检、巡视巡察、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活动、信访、行政效能、内部审计、民警维权、社会化综合评价、机关秩序、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装备采购等工作。联系普安派出所。
王朝政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政保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出入境大队。
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反邪、港澳台警务交流合作、法治建设、执法、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县护航经济发展事务中心、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联系下寺派出所。
王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森警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公安司法鉴定)、县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131”机制办)、“122”机制办、县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恐怖领导小组(县禁毒委员会)禁毒和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禁毒缉毒、森林防火、河(湖)长制、林长制、打击“环食药森知”领域违法犯罪等工作。联系鹤龄派出所、江口派出所。
何 亮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治安大队、网安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基层基础、综治、维稳、防汛抗旱、平安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社会面传染病防治、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联系开封派出所、元山派出所。
邓春城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主管政工室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看守所(拘留所)、新闻宣传股。协助政委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建设(含意识形态)、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公安文联、双拥、抚恤优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警察体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纪检、巡视巡察、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活动、老干、群团(团委、妇委会)、工会等工作;负责监所安全、新闻信息发布、表彰奖励、政务公开、舆论引导、文化建设等工作。联系剑门派出所、景区派出所。
薛 松 (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
主管交管大队工作。
负责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联系白龙派出所、公兴派出所。
孙志宇 (反恐专员):
协助局长分管反恐特警大队、情指中心。
负责警卫安保、反恐防暴、应急处突、抢险救援、县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恐怖领导小组(县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留置看护情报指挥、公安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联系武连派出所、柳沟派出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