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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剑阁县公兴集镇开发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一、房屋征收的目的 剑阁县公兴集镇规划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征收范围 (一)公
县政府办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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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21〕5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剑阁县企业困难问题会商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剑阁县企业困难问题会商会议制度第一条
县政府办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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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2022年2月14日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剑阁发布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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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2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高剑阁县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土管会”)会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完善剑阁县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管理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 (一)县土管会受剑阁县人民政府委托,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县政府办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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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2〕39号剑阁县杨家坝水库事务中心:你中心《关于批准剑阁县翠云湖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的请示》(剑杨水事〔2022〕1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剑阁县翠云湖国家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规划实施。此复。剑阁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12日
县政府办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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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2〕25号为加快推进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姚家镇银溪村二组集体土地5.0894亩。二、征收土地现状
县政府办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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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
县政府办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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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不小于20%。十、原则同意将义兴镇规划电信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面积0.33亩,经济技术指标按现状确定。请你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剑阁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24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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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剑阁县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 长:范为民 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王文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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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2〕58号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审定剑阁县2022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剑自然资〔2022〕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剑阁县2022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请严格执行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确需调整变更的,需及时逐级上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