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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工作的通知》(剑府法组办发[2023]2号)要求,现将我局对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内容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反馈。联 系 人:刘清林联系电话:0839-6600677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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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第一次公示,但因后期园区规划名称
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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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1〕22号)要求,许可实施机关应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广元创优企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开事项有异议,请与剑阁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
剑阁县财政局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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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省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表填表单位:剑阁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剑阁县民政局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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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剑阁县口福居火锅店等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剑阁县口福居火锅店等1469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9—6602682。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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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川林生函〔2023〕69号)要求,剑阁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新增三级古树名木的鉴定和申报工作。经专家审核,形成了拟报请县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的《剑阁县2023年新增三级古树名录》(共计4190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
剑阁县林业局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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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园区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六)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16日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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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剑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将剑阁县2023年度通村组水泥路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情况予以公示。监督电话:0839-2916085联系人:杨清龙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1日附件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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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剑编办〔2024〕3号)要求,现就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结果公示如下:一、新增“歇业备案”等行政权力事项47项。二、取消“对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7项。三、变更“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未查验供货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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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3栋11层19号联 系 人:余工联系电话:028-60168699电子邮箱:626734718@qq.com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
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