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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2〕88号县水利局:你局《关于审批剑阁县四房坝河段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剑水〔2022〕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请示有关事项。二、请你局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禁采期和禁采区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从严规范河道采砂作业
县政府办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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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剑阁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陈映儒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显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必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正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伏大德
县政府办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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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责任人予以公布,请各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管护责任体系,检查整改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各辖区和管理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保护工作。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人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该工作岗位的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附件:剑阁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
县政府办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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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图解:关于《剑阁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剑府办发〔202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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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河道采砂安全源头管控和重要时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2〕58号)要求,现将剑阁县2023年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监督电话:剑阁县水利局 0839-6600278、0839-6602347 张王镇人民政府 0839-6816071剑阁县水利局
剑阁县水利局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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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3月13日,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剑阁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会议由王文波副县长主持,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伏大德介绍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剖析了存在
县发展改革局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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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剑府办函〔2023〕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现将《剑阁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剑阁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县政府办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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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10日,如公众对修订成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0839-6601517)。最终的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偿标准以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21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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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幅员面积、管辖人口分类确定标准的,秀钟乡双河村属于3类村,年公共运行经费为6万元,县财政已足额预算到乡镇。县级财政未克扣双河村运行经费,因县财政资金调度紧张,存在拨付不及时的现象,但年终会全部拨付到位。根据村财乡管的原则要求,双河村应向秀钟乡党委政府申请使用公共运行经费。剑阁县民政局 剑阁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
剑阁县民政局、剑阁县财政局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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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剑阁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剑府办函〔2023〕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现将《剑阁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
县政府办
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