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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2056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杨芳2025年3月17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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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秀林保管不善,将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2226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普安镇联合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朱秀林2025年3月13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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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5”开展以来,剑阁县市场监管局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安全为民、监管护民、服务亲民、执法利民”总基调,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群众利益提供了有力支撑。转变监管思维。注重监管过程中的服务功能,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寓普法于监管之中。发放食品、知识产权、电动自行车等方面宣传资料100余份,主动向市场主体宣传法律法规,帮助查找问题
县市场监管局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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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5〕15号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文博园区连接扩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下寺镇雷鸣社区三组(详见附件),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0961公顷,其中:农用地0.0470公顷,建设用地0.0491公顷,未
县政府办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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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严华英保管不善,将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6755号房产证书遗失,坐落于开封镇同坝社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声明人:严华英2025年3月20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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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要求,现将剑阁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二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举报
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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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成功组织召开剑阁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推进会。县医保局全体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均出席会议,由县医保局局长苟继红主持。会议中,来自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的八家医院代表作表态发言。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胜对自查工作做出进一步的全面安排部署
县医疗保障局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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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有异议,请与剑阁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 0839-6601886. 剑阁县财政局2025年3月21日
剑阁县财政局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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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反馈。 联系人:张容芳联系电话:0839-6601355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24日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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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反馈。联系人:张容芳联系电话:0839-6601355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24日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