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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四、遴选办法及程序1、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2)报名地点: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人事股(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18号,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五楼)。(3)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遴选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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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6〕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剑阁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10条措施》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8日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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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4〕16号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
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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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剑阁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四川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厅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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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柳沟镇中心卫生院、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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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剑阁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剑阁县贫困农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质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二、出台的依据依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2〕70号)、《广元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和《四川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
县扶贫移民局
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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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22〕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剑阁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剑阁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本轮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剑阁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2.剑阁县农用地
县政府办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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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2〕79号县林业局:你局报《关于审批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二、请你局加强项目
县政府办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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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实施 此次体检工作由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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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何思雨等26名同志拟聘用为剑阁县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0日,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剑阁县人力资源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