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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图解:《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剑府办函〔2023〕17号县级有关部门,剑阁经开区管委会,县属各国有企业:《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县政府办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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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5号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审议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6次例会审议意见>的请示》(剑自然资〔2023〕2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剑阁县康复院重建项目规划方案》《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县政府办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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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1年10月27日印发的《剑阁县防止返贫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剑府办发〔2021〕25号)同时废止。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统一作出解释(2023年参照此办法执行)。
县政府办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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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7次例会审议意见>的请示》(剑自然资〔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
县政府办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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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26号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审议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1次例会审议意见>的请示》(剑自然资〔2024〕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大蜀道剑门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游客中心建筑方案设计》有关内容。二、按照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意见,对大蜀道剑门关
县政府办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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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31号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你们《关于审议剑阁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剑乡振〔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剑阁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请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原则,督导项目主管部门加强资
县政府办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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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发〔202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外资招商引资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剑府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已享受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政策的企业,需承诺五年内不迁离剑阁县且不
县政府办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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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36号县住建局:你局《关于审定〈剑阁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剑住建〔2024〕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剑阁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并将县城与乡镇纳入该方案统筹实施。二、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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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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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39号剑阁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审定〈2024年剑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广剑环〔2024〕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2024年剑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请你局严格按程序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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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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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44号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你局《关于审定剑阁县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请示》(剑交〔2024〕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剑阁县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原则同意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交发集团)作为剑阁县
县政府办
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