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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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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河长制办公室2024年11月29日
县政府办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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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要求,经脱贫家庭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享受剑阁县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339名。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拟享受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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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圆满举办“创梦天府”创业指导系列活动。活动以“优化创业生态、激发经济活力”为目标,创新采用“集中会诊+实地巡诊”双轨服务模式,特邀省级创业导师团队,为50个县域创业项目提供从诊断到落地的全链条帮扶。期间同步开展政策
县人社局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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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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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5〕61号武连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剑阁县柳沟镇柳林页岩机砖厂技改项目用地的请示》(武府〔2025〕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镇武五村2组、寨桥村2组合计1.118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园地1.118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剑阁县柳沟镇柳林页岩机砖厂技改项目。二、请你镇
县政府办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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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要求,经脱贫及监测户家庭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享受剑阁县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325名。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拟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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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等4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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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剑阁县支行办公楼改造设计方案》《扩建年产1万吨干切面生产线及配套产能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剑阁县大蜀道·不夜三国城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四川省剑州中学校高中学生食堂、宿舍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龙门渡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东西部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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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为更好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7-1号)的相关规定,拟对剑阁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等级进行调整范围,我局拟定了《剑阁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
202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