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更好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7-1号)的相关规定,拟对剑阁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等级进行调整范围,我局拟定了《剑阁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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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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