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比选政务公开专区升级打造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基层政务公开点位打造项目二、项目实施单位: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目地点:剑阁县木马镇四、项目预算:20万元五、项目内容:按照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对标前期汉阳镇、柳沟镇、汉阳镇壮岭村、柳沟镇毛坝村点位打造情况,规范化升级打造木马镇政务公开专区、木马镇木马寺社区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办 2025-10-20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0)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0194号)

    舒袁飞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01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舒袁飞2025年11月6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06

  • 政务信息 四川唯一!剑阁县张玉富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护林员”称号

    四川唯一!<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张玉富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护林员”称号 11月6日,“绿水青山守望者”全国十佳生态护林员发布活动在京举办。剑阁县柳沟镇生态护林员张玉富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护林员”称号,是四川省此次唯一获此殊荣的护林员。全国十佳生态护林员选树及宣传活动是由中央宣传部批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旨在推荐和宣传生态护林员在保护林草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劳模

    县林业局 2025-11-07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扎实推进储备林建设激活集体林绿色动能

    剑阁县将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科学规划、试点先行,扎实推进林权流转、林地改培、林下经济发展,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绿色动力。分区规划。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分区规划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5个,总面积83万亩,涉及29个乡镇,目前已有5个项目获省林草局批复,并正式开工建设,其中“南部片区”项目是《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修订后全省首个取得备案许可

    县林业局 2025-11-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公安局“六措并举”构建全域反诈防诈格局

    进行面对面宣防,发放反诈宣传单、反诈宣传扇20000余份。三、入户扫楼精准宣防。依托“一标三实”工作,利用商铺营业、超市活动以及居民晚间、周末在家的黄金时段,精准定位宣防对象,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一对一、人对户的反诈宣传,结合典型案例,讲解诈骗手法和防范要点,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人、核心知识讲解到位。每周平均上门宣防500余户,并同步引导关注剑阁县公安

    县公安局 2025-11-1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多批次集中兑现集体林权流转资金245万元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多批次集中兑现集体林权流转资金245万元 开年以来,剑阁县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不断创新林权流转模式、规范林权流转程序、破解登记发证难题,积极引导林农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入股,通过“林地租金+务工收入+采伐分成+入股分红”等途径实现多重收益。仅10月下旬以来,全县就有6个乡镇陆续召开林权流转费用集中兑付大会9次,累计兑现流转费用245.58万元,流转林地面积

    县林业局 2025-11-1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11日,剑阁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读全会公报及相关重要文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党组成员、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胜利完成“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

    县民政局 2025-11-12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304242号)

    陈发英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304242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陈发英2025年11月17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17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346401号)

    范文贵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346401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范文贵2025年11月19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1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5〕59号)

    剑府通〔2025〕59号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48号),拟征收普安镇民主社区一组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剑阁县双均机动车辆检测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县政府办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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