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基层政务公开点位打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地点:剑阁县木马镇
四、项目预算:20万元
五、项目内容:按照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对标前期汉阳镇、柳沟镇、汉阳镇壮岭村、柳沟镇毛坝村点位打造情况,规范化升级打造木马镇政务公开专区、木马镇木马寺社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木马镇七柏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六、比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比选对象为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公司需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二)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比选活动(提供相关截图并盖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申报单位自行准备报名材料于2025年10月27日前交到剑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前需自行前往剑阁县汉阳镇、柳沟镇、汉阳镇壮岭村、柳沟镇毛坝村等点位勘察)。
(二)评审
由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选,现场确定承检机构。
(三)公示
对确定的单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有关规定。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6600926
监督机构: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邮寄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389号
邮编: 628317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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