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剑阁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的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或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四、相关部门(单位)应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基金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剑阁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2.7)剑阁县财政局 2022年7月

    县财政局 2022-07-20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三访”机制助力破解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今年以来,剑阁县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以“融资难融资贵”攻坚克难小分队为载体,通过建立“三访”机制,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和金融机构“唱戏”的联动工作格局,努力构建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切实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畅通“接访”问题需求。充分发挥政府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力量,通过“剑阁发布

    县财政局 2022-07-20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砂石领域清理整治行动

    为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加工、销售砂石资源等违法经营行为,剑阁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多举措开展砂石领域清理整治行动。 全面摸排不留盲区。在清理行动中,利用日常监管掌握的砂石经营户信息,对系统内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登记造册,精准掌握底数,并对全县的砂石经营户进行全面摸排,实施精准监管。 多方联动狠抓落实。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 2022-07-27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普安所多举措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为克服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普安所多并措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助推失信企业重塑企业信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帮助企业减轻因失信行为带来负面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电话、网络、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依法移出经营异常

    县市场监管局 2022-07-27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召开伏玉君信访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伏玉君信访反映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等信访事项。二、听证机关:剑阁县人民政府。三、听证时间:2022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四、听证会地点:白龙镇电影院。五、注意事项(一)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2年8月8日18: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委托白龙镇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8-0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司法局:“1234”工作法筑牢防汛减灾坚实“堤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防汛减灾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剑阁县司法局坚持立足本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按照“优化一个方案、发挥两大职能、做好三项保障、建立四大机制”工作方法,筑牢防汛减灾工作防线,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优化一个方案。制定《防汛减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络员和各股室(司法所)责任

    县司法局 2022-07-28

  • 政务信息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用“四法”护航最优营商环境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综合行政执法局用“四法”护航最优营商环境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力破解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在服务上做“加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扎实推进“优化营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8-0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挂联村防汛减灾指导工作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挂联村防汛减灾指导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秀钟乡双河村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驻村帮扶职能,未雨绸缪,查隐患、抓治理、建机制、强保障,大力提升全村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群众平安度汛。驻村工作队会同双河村“两委”召开防汛度汛专题会议,成立了村级防汛救灾组织机构,完善了村级防汛应急预案,对两个地质灾害点防汛责任人进行再明确,责任再落实。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和网格员组成了双河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分片、逐户走访农户310户,同…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8-0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剑府通〔2022〕31号)

    剑府通〔2022〕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810号)批准,决定征收剑阁县普安镇五星村一组集体土地18.5007公顷、普安镇五星村二组组集体土地9.2951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8-18

  • 政务信息 图解《剑阁县人民政府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图解《<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人民政府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剑阁县人民政府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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