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梅
县政府副县长
工作分工: | 负责定点帮扶、妇女儿童、亭子湖和升钟湖、供销合作、残疾人、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县供销社、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等单位。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文联、县作协、县社科联、县关工委等单位。 |
张梅,女,汉族,1980年1月生,大学学士,民进会员,现任剑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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