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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剑阁县促进工业经济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6-049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6-05-14
发布时间: 2026-05-14 发文字号: 剑府办函〔2026〕7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剑府办函〔20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剑阁县促进工业经济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剑府办发〔2024〕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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